色球员,这不香吗?
联盟之所以在这次新的劳资协定中搞这个就是为了防止以后出色的年轻球员扎堆到某一个球队。
在杜兰特条款出现之后,基本上一个球队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像杜兰特或者是罗斯这样级别的年轻球员。
同时,这也算是联盟褒奖像陈潇,杜兰特,罗斯这个级别的球员对联盟的贡献。
虽然陈潇他们也许并不希望联盟这样的褒奖。
在历史上,杜兰特2011年和雷霆的合同就被联盟自动升级,成为第一个享用罗斯条款的球员,也正是因为每年多得到了这几百万,让他永远的失去了他的三弟。
这不是他能决定的,他也没办法,他也不想升级,但是联盟自动升级了。
所以,杜兰特条款这对NBA的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很难说。
也许这个条款会让NBA更加的有看点,打压了最头部的那些球队,但是,同样的,这个条款,也许对很多小城市的球队,不会那么的友好。
也许,一个小城市,不愿意大投入的球队,再也不可能靠一两年的神级选秀而改变历史翻盘了。
打压最头部和牺牲最底层,大力的培养中层球队,增加整个联盟的竞争力。
只能说,不愧是你啊,大卫斯特恩。
NBA都已经这么成功了,你居然还在这么的折腾。
对了,配合这个条框出炉的,新的劳资协定中又更新了超级奢侈税的概念,同时原有的奢侈税也不再是1比1的比例。
不超过500万,比例是1.5,不超过1000万,1.75,不超过1500万,2.5,不超过2000万,3.25。
如果超过2000万,那就是3.75+0.5每500万,如果你的奢侈税是3000万,那就是3.75+0.5x2=4.75。
也就是说,超过奢侈税线3000万,你不再是交3000万罚款,而是1.4亿。
这还是普通的奢侈税,如果是新出现的超级奢侈税的概念……那更加的恐怖。
按照新的超级奢侈税的概念。
若一支球队在过去四年中有任意三年超过了奢侈税起征线,如果他们今年又超了奢侈税起征线,那么他们今年就将按照超级奢侈税税率来缴税。
在奢侈税的税率基础上,再加1。
同样的是3000万,那么交税就变成了4.75+0.5x2=5.75x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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