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对那些蛮族巫者没有半点用处,因而也不打算就那么睡在洞府之中,只是弄个洞府做幌子,每晚还是在药园里头睡。
她在这处一住便是十来天,以她的性子便有些坐不住了,便打算带着狐狸和大王去那村寨里瞧瞧热闹!
“即是在进入蛮族人的村寨,自然还是在乔装改扮,最好能混进人家里才好!”
顾十一换了一张脸,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身形高大的蛮族汉子,下头穿了一条兽皮裤,上头打着赤膊,露出胸口到小腹的一片黑漆漆的毛,披头散发,肩上扛了一把大石斧,一只手上提了几只野兔子,那模样就跟从荒野里走出来的野人般,而他的脚下跟着的光屁股儿子自然就是大王了,还一条尖耳朵,尖嘴的灰毛丛林狼,狼背上背了一个兽皮包袱,脖子上挂着一根草绳,被光屁股小孩子牵着走。
“哈哈……”
魁梧的汉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还伸手拍了拍微凸的肚子,
“啧啧……这小风吹着,还挺舒服的!”
说实话,她这都当了两百年女人了,还头一回这么坦哪啥露那啥的大摇大摆的在光天下日下走动,这感觉……
啧啧!
还挺爽的!
他那儿子听了连连点头道,
“我也觉得,也就是人族那么多麻烦事儿,大家都不穿衣服多好!”
说罢还晃了晃自己那翘起来的小鸡鸡,
“我要撒尿!”
说着,把手里的绳子一扔,跑到一边撒尿了,被牵着的那条灰狼转过头,一脸的不忍直视,光屁股,浑身黢黑的小孩儿一泡尿撒完,打了一个尿颤,回来牵着灰绳,继续跟着自己扛斧头的老子往前走。
这村寨差不多就是一个小城了,虽比不上人族城市的庞大繁华,不过在这蛮荒之地也算是十分大了,因而通往村寨的路上,来来往往有不少人,除了少数骑着一种大个儿的四脚蜥蜴,身上穿着皮甲还背着短弓的蛮族战士,多数就是像顾十一这种,连鞋也不穿,光凭着脚底板厚厚老茧走路的普通人!
顾十一不会说蛮族话,一路之上都不敢同人搭讪,一双眼偷瞄了半晌,终于相中了身后远远过来的一队商队,顾十一借着坐下歇息的机会,蹲在路边待到商队靠近,却见这一只商队里驮货的全是那种大个儿的四脚蜥蜴,这种四脚蜥蜴大小与一只牛差不多,身子扁平,四肢粗壮,身上长着鳞片,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大多都是黑白相间的花纹,也偶尔有一两条是黑红相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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