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包拯在审案时,直接按照‘走车马伤人罪’中的‘故杀伤人罪’论处,判处石布桐流两千里,为期三年。”
“根据《宋刑统》,若有公事要速而走者,须轻惩。石布桐乃是为送讲义而纵马,怎能按照‘故杀伤人罪’论处,包拯不依《宋刑统》而判处重罪,实乃枉法之举。”
“此外,石布桐将在明年年初参加省试,我怀疑包拯乃是因与我不合而牵连到我外甥。我与其理论时,他竟声称《宋刑统》过于教条,不可全依之,老夫气不过才撞了桌角,开封府有此等冷血之官,实乃我大宋之不幸。”
……
待张尧佐讲完后,陈执中看向包拯。
“包学士,你可有什么要补充的?”
包拯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书,道:“此为石布桐纵马案的结案文书,我可对里面的每一句话负责,诸位一看便知。”
当即,陈执中接过文书,先与夏竦看了起来。
看过之后,将其转交了其他人。
……
约半刻钟后。
在场的众人都阅览过了此结案文书,结案文书与张尧佐所言,相差甚大。
其一,石布桐已经不止一次在闹市纵马狂奔,此事许多百姓都可作证。
其二,石布桐是否为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讲义,存在争议,因为此事只有双方二人能证明,肇事现场,并无人发现讲义。
其三,石布桐将那名商贩撞倒后,没有立即勒马,反而急奔而去,延误了商贩治疗的最佳动机,导致那商贩很可能终生致残。
其四,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即使当时没有拿到讲义,对其讲学的影响亦不大。
基于这些原因。
包拯才给出了“流两千里,为期三年”的重惩。
此案唯一的争议点。
便是石布桐为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讲义是否为真。
但即使为真。
因其影响不大,石布桐仍不应在闹市纵马。
而张尧佐的逻辑是,石布桐乃是为了公事,为了公事做事出现事故,就应该轻罚。
这是《宋刑统》上明确记载的。
此外。
张尧佐认为包拯是为了报复他,才将他外甥重罚。
张尧佐家族中,当下最有出息的也就是这个外甥石布桐。
有人甚至称其有状元之姿。
若被判处流刑,就将失去参加省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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