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千难万难,也要将变法进行到底。
……
二月二十二日,午后。
辽国使团离开了汴京城。
他们将十余辆马车的财物统统留在了大宋,但却一个个装了一脑子一脑子的大宋变法策略。
待鸿胪寺官员将辽国使团送出汴京城后。
萧鼎回头望着汴京城城门,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宋之官员,不过如此。而今我萧鼎脑中皆是宋之法策,少则三年,多则五年,我一定会回来的,以胜利者的姿态,告诉这些宋人,我大辽为何能灭宋!”
……
二月二十四日,午后。
变法司内。
一份《强兵五策》草章,放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五条策分别为将兵法、裁兵法、军器监法、保甲法和保马法。
将兵法,即一种新的军事编制。
它打破了一直以来使得“兵将分离”的更戍法,将军队重新编制,而后设立了一套新的军职体系,可极大地增强军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范仲淹在西北便施行过此法,效果颇佳。
裁兵法,乃是一种甚是柔和的裁兵方式。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并且定期检查士兵的能力。禁军不合格者降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降为民籍。
军器监法,即将兵器的生产制造衙门从三司移到了枢密院,并成立了新衙门:军器监。
百家学院的火器作坊也将会纳入军器监中。
保甲法,即兵农合一。
将百姓加以编制,十家一保,家有两丁者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
目的是:维护治安,节省训练费用,并建立军事储备,在战事来临时可上战场。
保马法,即由朝廷的牧马监养马改为保甲民户养马,借此节省养马费用。
这五法,前三个都没有异议,但后两个,却出现了分歧。
范仲淹与苏良皆不支持保甲法和保马法。
范仲淹率先道:“我对将兵法、裁兵法、军器监法皆无异议,但保甲法和保马法,实在是扰民之举,还与免役法有冲突,我们不应将军事分摊到百姓头上。”
苏良紧跟着说道:“我与范公意见一致,保甲法确实可使得兵农合一,但训练时间短,战斗力必然很差。此外令百姓养战马,先不说百姓愿不愿意,战马在百姓的手里,长此以往定然无战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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