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车忽然又掉头转了回来。
“死三八,草泥马的,没钱带你麻痹的耳环......”
一个响亮的耳光抽在了女人脸上,女人被打懵了,恐惧望着摩托车上的男人,再也不敢叫喊。
“叮铃......”
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地上,一颗闪着黄色的耳环落在了地上。
“哄......”
摩托车又呼啸着离去。
沈建南两人都没有去做那见义勇为的人。
对于唐敦厚来说,这种人再平常不过,他的职责只是保护沈建南。
至于沈建南,望着加速离去的摩托若有所思。
他在想,这个曾被后世人们津津乐道的时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时代。
在后来人眼里,一谈到九十年代,说的最多的就是机会和机遇。哪怕是一只猪,似乎站在时代的风口上也能被吹到天上去。
可是真当他再回到了这个九十年代后。他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抢劫引起的骚乱很快过去了,生活在此的人们对此早已司空见惯。那个耳朵留着鲜血的女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
沈建南转过身。
灯花通明下的城市,有着其他地方没有的繁华,但远方,又是无尽的黑暗。
突然的,沈建南有些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了。
因穷而乱,因乱而穷。
这是一个拳头大于公理的年代,这是一个凶恶大于法律的年代。
这是一个令人生畏的年代。
天亮。
汽车再次启动,随着太阳升起,迎着朝气,汽车高速行驶在宽阔的路上。
没有堵车。
周围最多的就是自行车,偶有摩托车轰鸣过去,也会引得路人一阵侧目,汽车路过,不少人更是下意识退开很远。
坐在车里,看着为了生活奔波的人们,沈建南眼神逐渐清晰,渐渐,他的眸子越来越有神采,就像是,找到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一度,沈建南是茫然的。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做的所有事,只是因为无事可做。
这里,他找不到任何归属感。
除了自己的女人,他发现,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
一场,梦里的游戏。
总有无数次,他梦回过去,回到那属于他的时代。
那里,有他生命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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