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并不大,只有四五百人,全盛的时候应该也不过近千人吧。
但是按照他们的说法,这已经是个大部落了。
太阳升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黑发青年在莽荒的部落山冈下的河边洗着脸,他用手擦干净脸上的水,然后看着部落的少女在河边洗着衣服,短短的皮裙根本遮挡不住身体,她们大声地说着话,发现青年在看她们也没有丝毫羞涩。
身后传来了兽的叫声,他回头望去就看到有部落的人驱赶着一群长脖子的长毛龙兽从山坡上冲下来到河边,它们有着翅膀,但是不会飞,不知道是因为豢养退化了还是一开始就没有进化成功。
黑发青年感兴趣地走过去和牧人聊天,才知道了这种兽类的名字。
“绒龙兽?”
牧人告诉他,金部落不是专门放牧和养殖龙兽的部落,而有些部落不仅仅养殖绒龙兽还有其他各种兽类,他们同时还擅长织布,他们的绒龙兽就是从对方那里得到的。
部落与部落之间也不是完全隔绝,一些有着联系距离不远的亲近部落每隔一年都会举行一次聚会,除了交换物资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目的,那就是通婚。
但是像大胡子这样行走于各个部落的职业商人,此前附近还是没有的。
牧人很期待,对他说希望大胡子这样的人能够更多一些。
赫尔法斯说:“肯定会的。”
赫尔法斯围绕着部落到处走走看看,他看到捕猎队整装出发了,带着捕网和弓箭,出发的时候还将手上的长枪不断地拄地壮大声威。
他好奇地抚摸着那一座座石头建筑,山背面他还看到了几个冶炼窑洞,不过看起来暂时没有用。
路过一座窑洞门口的时候他还被一群孩子围观,孩子们跟在他后面走了好远,但是也不和他说话,好像既好奇他这个外来人,又害怕他。
他来到了最大的那座石屋前,看到了几个女人她们拿着骨头磨出的针正在缝缝补补,其中一个女人坐在一块席子上拿着原始的腰机在纺织。
就是将一根棍子挂在腰上,一只脚蹬着另一根棍子,将线穿在两根棍子之间绷紧,如同编网织席一样。
看上去复杂且效率很低,但是对方做得很认真,她仿佛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无比神圣的一样。
在这样的时代,哪怕是部落的掌控者也同样是需要工作的,每个人都在为生存而辛苦奔波,容不下一点空闲。
赫尔法斯看着这样的画面入了迷,感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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