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要占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他的。
然后沈老太太一家几口还有点股份,全部加一起,就是最大股东,沈氏就是交到了他手上,他不是最大股东,也当不了董事长啊,这不是闹呢?
再加上沈家大房那边,还有一份公证过的遗嘱,导致沈老太太那一支的人,一口咬定他的遗嘱是伪造的,双方扯皮下,沈氏股价,那是“哐哐哐”地往下掉,再这样掉下去,自己就算得到了这些东西——大概一千五百亿的资产——到时别因股价跌的太厉害,不值一百五十亿了,那到时得的,就要比沈家大房手上那份遗嘱还要少了。
这里说一下两份遗嘱有什么不同。
两份遗嘱,都说公司大头,也就是八成股份归一家,也就是大房或沈枫,剩下的两成股份归其他儿子。
但因有沈老太太的存在,首先,就要去掉一半归沈老太太,剩下的一半,才能按这个规定分。
五千亿市值的公司,去掉一半,就只剩两千五百亿了。
两千五百亿的八成,不过两千亿。
这里还要去掉各人手上的一点股份,去掉各人手上的股份后,归大房或沈枫的大头资产,就只剩一千五百亿了。
而眼下沈氏的股价,因沈老爷子的糊涂操作,一直在“哐哐”地往下掉,快要贬值九成了,到时只剩一成,他拿到手,再卖掉,还不知道能不能得到一百五十亿呢。
相反,要是按大房手上的遗嘱,公司大头归沈家大房,他们得两成,而眼下,只有四家参与分成,明面上看,是四家分两千五百亿的两成,也就是五百亿,一家一百二十五亿,按股价,似乎只值十几亿的钱了。
但,一来,要是沈聿成功接掌沈氏,这股价,肯定能企稳回升,不像落到他手上,估计不但升不起来,还会继续往下掉,这样一来,这一百二十五亿的资产,卖的话,不会贬值太多。
二来,沈老爷子给其他人分的两成家产,大都是不动产,这些不会因沈氏股价下跌而贬值,所以,那两成家产,四个人分的话,不比他当大头分一千五百亿,最后得的少。
所以沈枫都打算放弃那个继承了,直接承认第一份遗嘱。
但在这时,沈聿找上了他。
沈聿作为沈家目前最优秀的子弟,比他老子优秀多了,他老子也就是比他好一点,连沈烈也是比不上的。
现在沈聿找上了沈枫,表示,他希望沈枫拿下沈氏,如果他愿意,他就说服父亲放弃争夺沈氏。
如果他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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