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登并不想在这种地方杀人给自己惹麻烦,他的枪法倒还没有精到在这种情况能保证不打到要害,之所能毫不顾忌地开枪,正是因为他有把握治好对方——至少他还不会在射击腿的时候不小心爆了对方的头。
“啊!啊啊啊!!”塔伯斯依然还在哀嚎,直到几秒钟过去才发现腿上的疼痛比较消失了,“咦?”
他摸了摸被打中的地方,别说血和伤口,就连裤子上的破洞都不见了踪影。
致命伤没了是好事,但他却打起了战栗。他战战兢兢地看着闯进他帐篷里的持枪“女人”,这种诡异的治疗术显然是她的手笔。
“不用怀疑,我是一名女巫。”艾登读出了对方的恐惧,干脆就这么顺着吓唬了,“你最好不要再有多余的举动,我也不喜欢反反复复地用枪在别人身上开洞。”
方才的乞丐瑟瑟发抖地缩到角落里不敢动弹,他现在只想用帐篷里堆着的杂物把自己掩埋起来。
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碰上一个巫师,大多数民间传闻都把女巫的邪恶力量传得神乎其神,能将人折磨得生不如死,他还听说过有女巫能将人变成魔兽。
而他竟然不长眼地惹上了一名女巫,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下了什么样的诅咒。
塔伯斯咽了咽喉咙:“我真的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啊……”
“那为什么你听了我问的问题后第一反应是趁机逃跑呢?还是被一柄枪指着的时候?”艾登冷冷地说道,“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如实回答了这个问题之后,会得到被人从背后一枪毙了更凄惨的下场?”
塔伯斯哑口无言。
艾登感觉自己运气不错,这个收破烂的人显然知道什么分量比性命还要重要的情报,让他听到问题的第一反应是冒着生命危险逃跑,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最真实的。
“或许我应该用一些其他手段逼你说实话,你是绝对没法反抗的。结局横竖都是一样,你最好节约一点时间。”艾登观察塔伯斯的反应,又补上一句,“还是说,你对女巫折磨人的手段很感兴趣。”
作为前异端审判官,他很清楚在民间女巫之流有着怎样的恐怖形象。
只是逼供的话,用《无字法典》就能瞬间解决问题,但《无字法典》能书写的规则有限,这座城市也不是自己的主场,没到绝对必要,艾登不打算轻易动用这张王牌。
“施加恐惧不应该在开头有太多保留,既然你的权能可以治疗伤势,你应该先让他饱尝痛苦,然后告诉他这只是开胃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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