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归镇,品羽书房门前,多了一个摊位,要是去过葛云镇的人看到这个摊位,心里会不经意地说一句:这个摊位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的?还有这摊主,很面熟啊。要是主动上去问上一句,那你就会知道,这摊主和摊位,正是从那葛云镇搬来此处的。
此处的生意倒是没有葛云镇那边的好赚,因为这里的人们大多数文化水平高,基本的字都会写,除了一些高深的字,可是那高深的字也不需要他来写啊,那隔壁的书斋就有那苏礼先夫子、还有那蝎天宗的白无忧道长在。
虽然写家信的生意少了,但是那少年少女的情信可少不了。正所谓,纸短情长,一张纸怎么能装得下对倾慕者的欢喜呢。至少要三张以上,还要在最后落笔处加上自己的印章,什么情比金坚啊,山盟海誓啊,非你不娶啊,非你不嫁啊。最后的,最后的,顺便在信封里放一两件小饰品,哇噻,这爱情不就妥妥的来了吗。
余守写完最后一个字,用扇子轻轻地往信上扇风,让墨汁能干得更好,趁着这段时间,便问道:“公子,选好印章的内容了吗?是用白头偕老呢?还是用情比金坚呢?看这信的内容,你是想像那女孩子表达自己的心意吧,那我建议你用这个非你不娶更好一些。”
只见那位年轻人摇了摇头,说自己心仪的女生好像也有了自己的心上人,自己写这么一封信,只是跟她诉说自己的心意而已,至于日后等不等,能不能等得到,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此刻仅仅想把自己的心意表达出来。
余守点了点头,于是再次拿出一张红纸,在上面写上:凌姑娘,陈某欢喜你许久,且知道你心中早已有意中人,然而,陈某还是想向你倾诉一下自己的心声,请不要觉得为难,按照你看完这封信的心中第一所想即可,要是你也欢喜陈某,愿在后天未时,鹊心桥相见。如若不欢喜,便找人退回这封信来即可。
“你看这样写如何?”余守把纸递过去,那少年看着纸,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目光呆滞,到最后,竟然有一滴泪从他的眼角处渗了出来。
余守果断把纸抢了过来,当着他的面直接撕碎掉,大骂道:“兄弟,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这种状态,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大声告诉她,大声告诉所有人。她有权利不喜欢你,但是没有权利阻止你喜欢她。不能成为恋人又如何,日后不能成为朋友又如何?我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就是在这个阶段遇到了你,无论这个阶段是怎么样的,我就是觉得这个阶段是最好的。无论你是否选择我,我也会为自己的年少轻狂而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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