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直响。
“我看过夜叉的档案,这小子也是个苦命人出身,小时候父亲就死在了工坊的流水线上,只剩下一个因为植入了劣质械体,导致五脏六腑衰竭的母亲,还有一个不过十岁的懵懂妹妹,三个人相依为命。”
“为了生存,夜叉选择加入了奉化府的黑帮,在赌档里给人放钱看场,做一些鸡毛蒜皮的杂活。后来为了给母亲赚钱置换器官,他学着别人去拿刀枪,为自己的帮派争抢地盘。因为帮派里的规矩,打下一个场子,就能获得不菲的分红。”
“靠着骨子里的那股狠劲,倒是让他在帮派里闯出了一些名头。也算夜叉的运气不错,居然侥幸破锁晋序,成了一名兵九。”
“可惜这狗日的世道好像就是见不得穷人时来运转,每当你觉得日子越来越好的时候,他就会给你丢来一堆苦头,让你知道什么叫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一叠一叠的宝钞在火中燃烧,一层一层的冷汗在郑兴身上横流。
“在一次争夺地盘的火并中,夜叉所在的帮派因为发展的势头太盛,惹人眼红,被人联手围攻,所有的头目几乎横死当场,只剩下夜叉一个人侥幸捡回一条命。”
“可等他拖着重伤的身体逃回家中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母亲已经惨死在了血泊之中。那些人甚至将她的身体剖开,把刚刚换上的一颗健康肾脏摘走。妹妹虽然没死,但也被人掳走,以黑帮的行事作风,不用想也知道接下来肯定是把她卖进娼馆换钱。”
“当时的夜叉不过才刚刚及冠,穷人家的孩子多犟种,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烈焰照人眼,李钧的语气中却听不到半点暖意。
“夜叉亲手把母亲的尸体烧成了骨灰,把原本积攒下来准备为母亲更换下一个器官的钱全部换成了武器弹药,一个人冲进了劫掠自己妹妹的帮派,拼命把人抢了出来。”
郑兴还在不断磕着头,额头上皮肤裂开,猩红的血水流了满脸,模样看起来凄凉无比。
“李爷,这些事情真的跟我没关系啊。”
李钧对他的哀嚎置若罔闻,仰着头看向香案上的牌位。
似乎这些话,并不是说给郑兴听,而是在说给夜叉。
“夜叉虽然救回了自己的妹妹,但他一个普普通通的兵九,怎么可能跟一个帮派抗衡?他是不怕死,但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幼妹落入那群人的魔爪之中。”
“或许也是他命不该绝,就那么巧,遇见了来送伤残属下返乡的鬼王达。老鬼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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