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已经非常不错了。
唐大可同志之所以有这样的冒险精神,其实跟他们家族传统有很大关系。
先不提唐大可同志的父亲,只说唐大可同志的祖父弗雷德里克。
当年弗雷德里克是在在一八六九年出生在欧洲大陆的德国,但家境极为贫寒,几乎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八岁那一年,弗雷德里克就没了父亲,从此和母亲还有兄弟姐妹们相依为命。
那时候,弗雷德里克一家靠着在葡萄园里出力讨生活,可因为他天生身子娇弱,干不了一会,就累的不行。
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他送去理发店当学徒。
天真的弗雷德里克认为,只要不在葡萄园卖命,就是咸鱼翻身,没成想是从一个深渊掉进了另一个更黑暗的深渊。
理发店的老板堪比恶魔,完全不给弗雷德里克休息的时间,导致他觉得自己比驴还要悲惨。
但为了学习手艺,他也只能忍!
这些事迹,唐大可同志是从他祖母那边听来的,毕竟唐大可同志并没有见过他祖父,因为他还没出生,他祖父就已经嘎掉了。
忍了两年半,弗雷德里克终于出师,回到了家开了个小店,专门给村子里的人理发。
但是村子里的人,终究有限,弗雷德里克的生意非常惨淡。
并且眼瞅着就要到法定服兵役的年纪,他开始打怵起来。
因为他非常清楚,以他这虚弱的身子骨,一旦上了战场,势必九死一生。
为了逃避这个劫难,弗雷德里克背起行囊,远赴美利坚,他的命运也悄然发生改变。
不过,抵达美利坚的弗雷德里克,在最开始的六年,只是干着理发的老本行。
直到西部刮起淘金热,他才决定逆天改命,拿上所有积蓄,只身前往华盛顿州。
当时的华盛顿州很乱,遍地是牛仔和逃犯,普通人即使挖了金子,大概率也会进了他人的口袋。
聪明的弗雷德里克又怎么可能白白给别人做嫁衣裳?既然淘金不能发财,那就另谋他路。
观察了一段时间后,他开了一家乳制品餐厅,表面上写着卖面包和乳制品,实际却是挂羊头卖狗肉。
实际上,他的店面提供女士房间,作为一个有思想的成年人,女士房间什么意思,懂得都懂。
这项服务推出后,大把的男人得到了满足,靠着这个业务,弗雷德里克很快做大做强,接连开了几家门店。
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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