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突然骚动起来,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豁——金雁啊!”
“快看……真的是金雁啊!”
“听说这只金雁乃是来雁阁的镇店之宝,全身上下都是金子打造哦!”
“谁这么厉害,竟然发起了挑战!”
只见人群之中挤进去一个肥胖的光头和尚,道:“今天洒家就要赢走这只金雁!”
“哎呦喂!这不是个和尚吗?和尚怎么还吃肉啊!”
胖和尚形如巨人,白了众人一眼,道:“洒家乃是酒肉和尚,正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赢了的金雁,洒家可是要用来休憩寺庙用的。”
一旁的店老板不安地看了一眼凶神恶煞的和尚,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这位大和尚,你……你真能在一炷香内吃下八只烤野雁?”
“何惧之有?拿来便是!”
很快厨房的伙计就端上来了八只烤野雁,看着那一只只烤得酥脆焦黄的野雁,柳烟烟不由吞了吞口水,笑嘻嘻地问身旁的店小二:“小二,是不是谁都可以参加这个大胃王比赛?”
店小二一怔,上下打量了一下纤腰苗条,细胳膊细腿的柳烟烟,不敢置信地道:“姑……姑娘,你这是开玩笑的吧,你能在一炷香时间内吃完八只烤野鸭?”
柳烟烟翘首道:“呃!”
店小二吞了口唾沫,道:“姑娘,你不会是生活拮据,所以想要那只金雁吧!我可告诉你,迄今为止还没人能赢走过金雁呢!”
柳烟烟伸手指了指自己一身的金银珠宝,道:“你没看到姑娘我穿金戴银的吗?金不金雁的我倒是无所谓,主要是觉得那烤野雁实在诱人!”
说完竟然还舔了舔嘴角,色眯眯地看着那桌子上的烤野雁,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
坐在一旁的夜枕风忍不住笑了笑,然后又自顾自地喝着酒。他这些天正在四处寻找寒紫月,如今碰巧来到了这灰雁镇。
眼前的热闹他无暇顾及,只想尽早吃了饭菜离开。
谁料没被那喝酒吃肉的和尚吓到,却被眼前这细胳膊细腿的小丫头给吓了一跳。
他实在不相信这丫头能吃得完八只烤野雁,必定是谁家偷跑出来的大小姐,赶新鲜罢了。
来雁阁的老板做梦也没想到今日进来了两个不怕死的家伙,大和尚也就罢了,眼前这蚂蚁腰的小丫头也来凑热闹。
店老板道:“小姑娘,你真要参加这次大胃王比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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