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的毒瘤。
上世纪80年代初,杰里·巴斯收购湖人队之后,也鼓动自己的朋友斯特林去买NBA球队,结果,他们一个买了湖人队,一个买了圣地亚哥快船队。谁承想,拥有魔术师的湖人引领了时代,在洛杉矶赚得盆满钵满,斯特林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打一场歇十场的比尔·沃顿和快船队一起腐烂。
球市低迷,上座率惨淡,斯特林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我要努力改造这支球队?不,当然是大环境的问题,显然是圣地亚哥这个地方风水不好,球迷和当地政府都不支持球队,不搬走难道等着破产吗?
那是1982-83赛季,那一年无疑是NBA历史上被低估的一年,后世只记得无敌的76人在那年季后赛的“FO-FO-FO”,实际上在场外持续整个常规赛的劳资协议谈判早已撕裂了许多球队的竞争力,资方坚持要出台工资帽,而劳方打死不肯,在这乱局之下,斯特林在没有得到联盟准许的情况下宣布将球队搬到洛杉矶。
彼时还未上位的斯特恩大为震怒,但当时最主要怕的是推出工资帽,实在没工夫搭理快船,也就不了了之,让对方的先斩后奏成功了。
多年来,快船的存在就仿佛是为了衬托湖人队的伟大,仿佛NBA历史上需要一支堪称最糟糕的球队来对比湖人的辉煌。他们不断地获得乐透签,但要么选到水货,要么选中有天赋的球员,但这些球员几乎总是在新秀合同期间遭遇重大伤病而报废。几十年间,他们进季后赛的次数屈指可数。
如今,快船队已经沦为篮球的地狱。
即使像布雷克·格里芬这样的现象级新秀,也只能为球队带来些许票房收入,却无法提升球队的竞争力。
他们的一切配置都是最低标准,从球员到教练团队,再到职业篮球衍生的一系列配套服务,全都维持在理论上的最低水平。
即便如此,快船队也时常爆出欠薪的新闻。
斯特林并不需要一支好球队,因为这种“节衣缩食”的策略确实帮他赚了钱。
如此恶劣的老板,最终竟然被内部清除。
斯特恩怎能不感到激动呢?他本想亲自出面处理此事,但考虑到联盟的未来,意识到自己终将要将位置交给亚当·肖华,这便是对方上位前展示能力的好机会。
肖华是老板们一致看好的斯特恩接班人。
因为他在NBA娱乐部门工作时就展现了非凡的商业天赋,被广泛认为是带领NBA迈向新高峰的领军人物。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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