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决战的最好机会。
他孤身一人,而且一败涂地,而对方则人多势众。
于是他缓缓的后退。这种后退似乎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在面对蝙蝠侠的时候。
对方的身影在贝恩的眸中缓缓重合。
在垃圾山上,在屠杀沼泽,在此时此刻。
他用不同的方法逃跑,不同的方法退却,而蝙蝠侠只是矗立在那里,总是如此。
真是太不甘心了。
但是不要紧,他是个耐心的猎人,这座城市是蝙蝠侠的,而他有无数次机会失败,但只要赢一次……就一次,这座城市就会因此而易手。
即使失败了那么多次,一次又一次的被蝙蝠侠逼退,贝恩也从未怀疑过自己无法夺取这座城市。
即使失败了那么多次,他也从未怀疑过自己!
他反复的在内心对自己强调着。
他说到: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蝙蝠侠。我是必要之恶,蝙蝠侠。”
陈韬理解贝恩说的是什么:
在一些哲学理论中,国家社会制度被认定为必要之恶,因为它束缚了绝对的自由,体制本质上就是对个人自由的压制和约束,是对个体之恶的弹压、惩罚与威慑,它弹压了人性中的兽性面。
但体制的这种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而贝恩却自称为必要之恶,表面上就是给自己作恶找了一个正义的理由,仿佛他的这套理论和谜语人的黑暗束缚、小丑的糟糕一天没什么区别。
但实际上,这么说的贝恩是默认着自己代表着一种正义的制度和秩序——那种他在他出生的囚牢里所学来的、所习惯的,那种残酷世界中的秩序。
因此对于贝恩来说,他的一切行为都不是对既有秩序的挑战,而是一个秩序与另一个秩序的碰撞。
他杀人,他抢核弹,他干各种各样的坏事,但他知道自己是个守秩序的公民,他守自己的那一套秩序。
但很显然,他的必要之恶跳过了“被人民赋予权力”这最重要的一环,他是最彻底的独裁者。
陈韬为自己在短短的那两句话之间就理解了贝恩的意思、洞悉了对方的本质而感到无语。
正常人真的能听懂贝恩这种没头没尾的话?
也许我也不那么正常。
陈韬这么想着。
他试图撇过头来假装自己根本就没明白贝恩在说些什么,但是他那一瞬间心有灵犀般的了然目光已经让贝恩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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