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军国重事,在整个朝务当中的占比,都是非常少的。
王曾的方案之所以要定为五日一次听政,其用意就在于,将除了急务之外的所有政务,都交由听政时来决断。
与之相反,丁谓的方案,将听政的频次定为朔望两日,实际上是在虚化听政决事的作用。
一个月两次的听政,必然无法处理庞大的政务。
这种状况下,非军国重事,也就是大多数政务的处理流程,便是中书拟定处理意见,交由宫中画可,取旨后施行……
又或者更直白的说,方案二其实就是大多数的事务,都交给宰相丁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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