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热。”
苏成意低头看着手机,漫不经心地接了一句。
“地址导航好了。”
苏泽朗原本还有些好奇,定睛一看,顿时有些愣住了。
“.怎么会想到去这里的?”
“想去看看。”
苏成意拧开柠檬茶的盖子,仰头喝了一口。
苏泽朗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好吧,但是已经很久没人去了,恐怕没什么好看的。”
车子开的速度不快,苏成意摇下车窗,风肆意地刮进来,把车载音响的声音吹得都不甚清晰。
苏泽朗此时虽然心情甚好,但还是忍不住再度问:
“儿子,你.”
苏成意没等他说完,就回答道:
“你到了就知道了。”
儿子都这样说了,苏泽朗只好把疑问憋回了肚子里。
但他还是无法理解,目的地居然是——自己的乐队从前的表演场地。
苏泽朗的乐队是从高中开始就组成的,当时为了搞这个,没少和家长老师们斗智斗勇。
逃课练歌,上课时间抄写歌词,学着摇滚乐队的人打扮,留长头发.
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起,几乎就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自满又自由的状态。
而且那个年代,这样叛逆又热血的青年形象,的确很受女生们的青睐。
他能追到当时远近闻名的万人迷杨柳,靠的也是这样的形象加持。
现在想起来从前的自己,苏泽朗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
自豪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一种非主流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
后悔吗?倒也谈不上。
路是自己选的,而且那些年的确也实实在在快乐过。
只是后来也因此吃了不少苦头罢了。
组成乐队的兄弟们,一个接一个的选择了接受现实,另谋出路。
苏泽朗也不例外,可是放弃了摇滚乐这个梦想之后,他反而更加迷茫起来。
一直到和杨柳离婚,他才重新振作。
奇怪的是,做什么什么不成的坏运气,在离婚之后忽然也就消失了。
或许这就是儿子常说的什么“守恒定律”吧。
失去了自己的爱人,所以也就得到了商业上的好运。
车子离目的地越近,苏泽朗的心情就越紧张。
近乡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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