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在这里!”
就在叶清秋的一颗心,已经提到嗓子眼,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如何破局的时候,
忽然,
身后有人一声大喊,
周围数百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汇聚过来。
那人更是一脚踩在叶清秋的胸口,兴奋的喊道:“叶清秋在这里,还活着!”
那兴奋的笑容之中,
似乎包含了,对于未来荣华富贵,封侯拜将的期许。
然而叶清秋怎么可能束手就擒,
在那人踩中自己胸口的下一秒,叶清秋知道自己躲不过去,当即一手扣住对方的脚腕,抬脚就踢了上去。
那名士兵哪里想得到,
叶清秋一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还会反抗,
一个没注意,
被一脚踢开。
叶清秋迅速爬了起来,抓起对方掉落在地的枪支,快速的朝反方向跑去。
问题是,
在这峡谷之中,
到处都是齐军的身影,
除非叶清秋现在能长出翅膀飞出去,
否则的话,
怎么可能让她这么轻易的逃脱。
至于说为啥没人开枪?
因为只有活捉,才能封万户侯。
尸体可不值这个价钱。
一时间,
现场立刻混乱了起来。
为了拜将封侯,现场的将士们全都疯了一样的扑向叶清秋。
结果就是,
叶清秋刚跑出十几米,就被冲过来一群大汉,压在了身下。
“抓到了,在这里。”
“明明是我先抓到的。”
“可恶,居然还想挣扎,小心点别让她跑了。”
“玛德你们跟老子抢什么,让给我不好吗?”
“让你妈,你封侯了还能记得我们?”
“兄弟们,苟富贵勿相忘,不管谁发达了都不要忘了兄弟们啊。”
“不是,你们让一让,我碰到她了,也让我分一杯羹。”
“你特么抓的是我的脚,而且你扒我鞋子干啥?”
“卧槽,我说怎么这么臭。”
“我抓的才是反贼的脚,哈哈哈,我要发达了。”
“玛德不是,你抓着就抓着,为啥你也脱她的鞋?”
“我尼玛,兄弟你干什么?怎么还舔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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