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细细看时,发现此物坚硬异常,而且金灿灿的煞是好看。
陆霄用手颠了颠,感觉分量极轻,顿时有些失望道:“我可不缺金子用,大叔还是收回去吧,我给你放血便是。”
大汉一愣,不禁露出僵笑,道:“你这娃娃好不识货,就算用全天下的金子也难在老夫这里换走半片。你记住了,这东西在危急时刻,可保你三次性命,每用一次便会消耗一片。”
陆霄将信将疑,但一想到所经历的一切,似乎已由不得他不信。谢过之后,便想将金片贴身放着妥善藏好。谁知那金片一碰到皮肉,便像生了根似的,成扇形紧紧贴在肚脐下方。他暗暗一惊,想要试图将其扯下,可任凭他如何使劲却连一丝缝隙也扳不开,就像长在肉上一样。
“不要白费力气了,此金鳞自有灵性,见肉生根,即使血肉化掉只剩下白骨,它也会跟着附在骨上,不过使用三次之后便会自动消失,不用担心会真的附到骨头上。”
陆霄此时终于彻底相信了对方的话,想想有此三片金鳞无异于多生了三条性命,此等天大好事为何还要拒绝?想到此处,便赶忙行礼拜谢,嘴上还一个劲得直呼老神仙。
大汉极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张口竟从嘴里吐出一柄尺许长的暗红色短刃,忽悠悠的飘到了他面前。
陆霄吃惊不小,心中暗道莫非是神仙不成?稍一犹豫,看到大汉正冲他点头,顿时明白对方意思,索性将心一横伸手把刀紧紧握住。鼓了鼓气,闭上眼睛轻轻在手腕处划出一道细细血口。刀锋锐利,鲜血顿时涌了出来。但奇怪的是,他不但没有感觉到丝毫痛意,而且鲜血落下之后,竟然没有落在地上,而是自行聚成一团。不大一会,便凝聚成鸭蛋大小一个血球。然而更加神奇的是,血液不但自行止住,而且刀口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片刻不到便完好如初。邵阳惊诧异常,急忙在手腕上搓了搓,好似从未被割伤似的,丁点痕迹也未留下。
大汉面露喜色,一挥手,血球与短刃同时飘了回来。再一挥手便凭空消失不见。
陆霄此时已佩服得五体投地,暗道果然遇见了神仙,险些没给对方磕几个响头。
“你可以走了,但为防止你出去之后将此事泄露,老夫会将你这段记忆封印起来,这里所经历的一切你将不再记得。”大汉犹自把玩着手中怪蛇,淡淡说道。
陆霄心中大喜,一想到马上便能离开,丝毫不在乎什么封印,心里正巴不得忘掉这段记忆,因为单只那条大蛇便够他作一辈子噩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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