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夏洛之后,接下来的时间,项南就一直笔耕不辍,偷偷在笔记本上写着歌。
他准备将九八年到一六年,所有的大热歌曲通通抄了。如此一来,就断了夏洛的财路。
夏洛原本的职业是街头歌手,靠给客人唱歌来赚点小费,因此他会唱很多很多的歌。
穿越之后,他也正是靠着抄袭这些作品扬名立万、大红大紫、财色兼收。名利双全的。
秋雅也正是因为他有钱、有名、有才华,因此才抛弃袁华而选择了他。
如今,项南把这些歌曲都抄了,然后再想办法注册版权。
那样一来,夏洛再想靠抄袭成名,赚第一桶金就没戏了。
而除了抄袭之外,夏洛没什么才能。
他的原创才华基本为零,写得那首《一次就好》,只有马冬梅才喜欢。
他的理财本事也不高,赚到钱后就胡花海花,喝酒、泡妞、酒池肉林,灯红酒绿。
也正因此,在电影后期,当他抄袭的作品快用完时,他才如此焦虑,还害怕秋雅会离他而去。
他但凡有一点理财头脑,把赚到的钱都拿去投资,十几年的时间,少说也能赚十几、二十几亿,足够一世逍遥,根本不必如此紧张。
不能抄袭歌曲赚钱,又不懂得理财之道,学习成绩又那么差,考不上什么好大学,夏洛这辈子注定不会有大出息。
如此一来,他想再勾搭秋雅,根本没戏。
秋雅那样嫌贫爱富、虚荣拜金的女人,是绝对不会喜欢一个撸瑟的。
……
项南就这么飞快地写着。
就连老师讲课时,他一样照写不误,而老师也不管他。
一来,他年年都是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老师对他有信心;二来,谁都知道他爸是区长,连校长都要恭让三分,谁又会找他的不自在。
秋雅见项南一直写写画画,不禁有些好奇,“袁华,你在偷偷写什么呢?”
项南笑了笑,将自己写得一首歌《七里香》,递给秋雅,“我正在写歌呢~”
秋雅会弹钢琴,也懂得识谱,一见项南写得这首歌,顿时一愣,随即轻轻的哼唱了一遍。
“哇,真好听!”她惊奇的瞪大眼睛称赞道,“袁华,你真的好有才华呀!”
“不算什么。”项南摆摆手笑道,“过几天,市里有个中小学生歌唱比赛,我准备参赛。”
夏洛就是凭借那场比赛,吸引了歌坛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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