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州,一边陲小镇。
小镇平日里本无多少人,因年关将近,大量游子归乡,为整个小镇添上一抹浓重朝气。
集市里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人流涌动,还未过年,年味已生。
小村小镇里的人多数都知根知底,彼此常年打交道,便是不打交道,也都抬头不见低头见。
逛集市的人分为三种,一种是直接打算购买某些东西带回家,一种是只看不买图个热闹新鲜,还有一种是货比三家,到了最后可能买,可能不买的人。
大年三十不到,很多人都已穿上了新衣裳,走起路来不说虎虎生风,也在自认为风流倜傥的范畴之中。
比起多数穿了新衣裳的年轻人,就有一位年轻人与周围的年轻人格格不入。
他是突然出现在街道上,又仿佛一直都在这个街道上。
这是一位约莫二十余岁的青壮男子,眸光呆滞,身着一身粗布烂衣裳,哪怕是大雪纷飞,这位青年的布鞋也被大脚拇指戳了一个洞出来。
这般对比之下,他与周围的有新衣裳穿的年轻人就更加显得格格不入了。
故此,他在镇子里有一个别名,名曰“二傻子。”
比起二傻子这般顺口名讳,似乎也没有人会在意他的书名是什么。
较为爱干净略有势利眼的年轻人看见二傻子后便自觉给二傻子让开了道路,稍有浮躁着,更是直呼让二傻子滚一边儿去。
二傻子模样其实不差,可天生呆滞。
有一说法,是为前世大奸大恶之人转世,成为了守村人,而多数守村人也都和二傻子气质神态相差无几。
对于别人充斥恶意的嫌弃鄙视,二傻子也都是傻乎乎一笑,越是一笑,别人就越是嫌弃,觉得和二傻子距离过近,实乃晦气。
无人会在意二傻子心中作何感想,多数人都觉得二傻子无知无识,不会在意,至于二傻子是否真的会在意这些恶意,无人知晓,但二傻子心里肯定是有一些痕迹的。
二傻子来到集市的主要目的,就是凑热闹,他觉得别人都往这里来,他也要跟着来到这里,时而一脸阴沉,时而嘻嘻哈哈,偶尔更是会驻足在小吃摊上直流口水,遇到心地善良的摊主可能会给他一个烤地瓜,遇到脾气暴躁的主儿,兴许还会棍棒相加。
对于这些,二傻子早已习惯了。
这座边陲小镇虽然很小,然集市里还是有一家三层酒楼,也是整个小镇里最高最体面的建筑,当然,若是与那繁华大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