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找上陈启明就能获得机会。
这下,陈启明也算明白刚才为何他们乐队会一直循环演唱《Take Me to Your Heart》了。
恐怕,他们的目的就是吸引陈启明的注意。
不过,对此,陈启明倒是不反感。
只有身处这一行,你才会明白歌手想成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特别是欧美这边。
相比港台每年出道的新人不多,欧美这边经济发达,娱乐业繁盛,唱片销量动不动数百万到千万。
这也使得这边的新人要想冒头简直不要太难。
别说冒头了,就是签约都是个问题。
来到美国巡演这段时间,陈启明一路行来,见了不下十几个乐队以及那种素人歌手。
他们圈地自唱,指望着吸引歌迷关注,希望能获得唱片公司的签约。
但……他们中成功的寥寥无几。
新人,为了冒头的机会,放下一些尊严是必不可少的。
显然,在这个乐队看来,来自中国这个礼仪之邦的歌星便是他们的机会。
一个成功便能杀出重围,签约唱片公司,失败,则只是损失一些尊严的机会。
“你叫什么名字?”
陈启明问道。
他自己其实无所谓。
有没有乐队,对于他都是一样的。
虽然乐队的伴奏在现场的确非常有感染力。
但如果他真需要乐队,只要一开金口,华纳唱片立刻就会选择将他们公司旗下受重视的乐队送过来。
之前,华纳就提议过让他们公司的乐队来充当陈启明的伴奏乐队。
只是被陈启明拒绝了而已。
“我叫查斯特·贝宁顿,来自菲尼克斯!他是……”
听到陈启明问他名字,查斯特面色一喜,立刻介绍自己以及乐队成员。
陈启明笑了笑,指了指几人,“Grey Daze乐队是吧!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们上台,表演我的三首歌!
十分钟里,你们要是能将这些散去的观众留下来大半,并对你们的演出表示认可,我就考虑给你们一次担任我的伴奏乐队的机会。”
“快点喔!十分钟,过了十分钟,我可是一秒钟都不会多待!”
陈启明晃了晃手腕上那块定制的百达翡丽,说道。
闻言,包括查斯特在内的灰色眩晕乐队众人既惊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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