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
自天启年间以来,河南一地就灾荒不断,而每次灾荒,百姓都需要向大户借粮借钱,才能够渡过灾年。
一次次灾荒,加上朝廷征收的赋税越来越重,大户将赋税转嫁给自耕农,使得村里的自耕农纷纷破产。
十多年过去,高老庄附近八成的土地,都被高家兼并,村民大多沦为了佃户,而在平原上,据说不仅自耕农破产,连士绅大户也逐渐失去土地,被各地藩王兼并,土地成为藩产。
高老庄的土地有好有坏,那些靠近水源,方便灌溉的良田,自然被王氏分给了与她亲近之人耕种,差一点的便给其他佃户。
高欢自然不会带人去保护王氏一伙的田地,事实上他这点人手,也保护不了那么多土地。
五十人站在田埂上,他们田里的麦苗,因为远离水源,长势原本不算好,可现在看上去,却比周围的田地都好一些。
“这怎么回事?”杨树林惊讶道。
“这是因为昨天俺带人抓过蝗虫,你们田里的蝗虫比别人少,别人的庄稼被吃得多,你们被吃得少,所以看上去长势好!”高欢解释一句,脸上依旧酷酷的,声音不带情感,神情冷酷而傲娇。
杨树林等人忙蹲下身子,仔细检查,发现自己田里的蝗虫确实不多,然后又跑去看远处别家田地,发现麦苗上附着不少蝗虫,一尺高的麦苗,已经被蝗虫吃矮了三寸。
杨树林高兴道:“还真是这样!”
“按着王家屏的话,俺们得罪了蝗神,那蝗神应该抱负俺们。”高欢冷声指着麦田,提高声音,“那为什么俺们的田里,蝗虫反而比别人少呢?”
高欢不说俺,而说俺们,不觉间,就将众人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一群人微微一愣,“是啊!怎么得罪了蝗神,反而庄稼还被吃得少呢?”
高欢看着众人,朗声道:“这蝗虫不是吃软怕硬,就是畏惧俺了。这说明王家屏一派胡言,蝗虫并非抓不得!”
村民想着高欢吃蝗虫的恐怖样子,觉得这蝗虫或许和人一样,横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大少爷是混世魔王,所以蝗虫也怕他。
人们议论纷纷,听了高欢的话,他们对于蝗虫似乎没那么恐惧了。
“少爷说得有理!”李武趁机说道:“少爷恁就吩咐吧,让俺们怎么做,俺们都听少爷的!”
有李武带头,杨树林等大人们也纷纷附和,“俺们都听少爷的。”
一群孩子,早就拿起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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