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的质地怎样,都似乎在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了。剩下的只有书的文字。
真正进入码字状态后也是一样,习惯开着音乐。却似乎完全听不到音乐的声音,眼前只有自己写的文字。
也许,这便是很多人喜欢码字的一个原因所在。
一旦进入全神贯注的状态,完全是物我两忘,不等一个章节写完,脑海里、视线中,根本没有别的东西存在。
这种感觉,让人痴迷。
没有进入过那种状态的人,是想象不出来的。
酷狗的音乐声音完全覆盖了外面的所有杂音,陆扬的码字状态得以继续,眼睛盯着电脑上的文档,双手随意放在键盘上,十指跟随思绪翻飞敲击,明明没有想着去敲那几个按键,但一个个脑海里冒出来的文字就是被敲打出来。
可惜,今天晚上的“一劫”,他是注定逃避不过去的,没几分钟,书房门就被敲响。
“陆先生!白晶晶小姐和她朋友过来了!白晶晶小姐好像喝醉了……”
门外传来管家的声音。
陆扬翻飞的十指一顿,望着文档上刚刚写了千把字的今晚第二章,暗叹一声,只能把已写好的稿子保存了,然后起身打开房门。
“陆、陆扬那个王、王八蛋呢?让、让他、让他给我滚、滚出来见我!!!”
刚打开书房门,陆扬就隐约听见陆扬白晶晶断断续续、忽大忽小的声音,无语的目光扫了管家一眼,管家也无奈地回望着他。
陆扬没有说话,神情淡淡地下楼。
楼梯下到一半,陆扬已经看见黄小蕾吃力地抱着白晶晶,一脑门汗水地劝说白晶晶。
平时斯斯文文的白晶晶,喝了酒之后,力气似大多了,这个季节,天本来就很热,黄小蕾也不是女汉子型的女人,这样抱着她,哪里还有不出汗的?
黄小蕾听到脚步声,也抬头看见陆扬,她对陆扬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道:“都怪我!要不是今晚我嘴贱喊她一起去酒吧喝酒,晶晶也不可能喝醉,对不起啊陆先生!打扰你休息了!”
黄小蕾的语气不仅显得客气,还略有拘谨。
她家境只能说的上小康,虽然陆扬和她年龄差不多,但陆扬住这样的别墅,身家过亿,这些无形的差距,不是每个人都能忽略的。
她第一次跟白晶晶进来这里玩的时候还好,因为那时候,有白晶晶顶在前面,以白晶晶和陆扬的老同学关系,再加上她对陆扬了解不多,也没有意识到太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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