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们让一下。”
他一把推开女人,留下那个中年妇女自己一个人嘀咕:
“今天怎么回事,刚刚遇到个撞人的事精,现在又来一个想白嫖的混蛋?”
不过,路易斯可没有听见她说什么话,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只刚刚跑进银行的黑漆漆的小家伙身上。
气派恢弘的银行大厅中央有一个金色的柜台,柜台后面,职员们正忙着为客户办理业务。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银行工作,绝对是一个光鲜亮丽的职位,银行掌控着纽约市大部分的财富,而职员们也见过大大小小的企业家和老板,抑或是有些为了生存来做抵押贷款的可怜人。
所以,当路易斯这么一位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冲进银行时,接待他的银行雇员并没有感到很意外,反而笑脸相迎地问道:
“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吗,先生?”
“没事,我只是,在找人。”路易斯很真诚的说道,他眼睛东张西望,实际上实在搜寻着嗅嗅的身影。
“我叔叔今天来做抵押贷款,但出门的时候把东西给忘了,爸妈都比较忙,就叫我送过来了。”
“做抵押贷款的在那等,宾利先生办公室门口。”
银行雇员不疑有他,看这个男孩的穿着也不像是有钱人家出来的。
“谢谢,我想我已经找到了。嗨,雅各布叔叔!”
路易斯正巧看见一个身形肥胖的男人垂头丧气地从那扇门里出来,他手上拎着个褐色皮箱,看起来特别的大众款,很容易与别人搞错。
雅各布科瓦尔斯心情十分沮丧,原本他以为开一家面包店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银行的宾利先生要让他出具可以抵押的有价值的物品,但身无分文的雅各布刚从一战的欧洲战场回来,作为赴欧胜利的美国远征军的一员,在回家后却没能享受到应有的英雄待遇,反而导致了自己与这个社会的脱节。
“我?认识你?”
雅各布感到很奇怪,他从没见过这个少年。
“现在就认识了,介绍一下,路易斯威金斯。”
路易斯显得很自来熟,他看着这位憨态可掬的天选之瓜,不知道为什么有一股很亲近的感觉。
雅各布狐疑地跟他握了握手,突然路易斯注意到那个胖子口袋里有什么东西在抖动。
“科瓦尔斯先生,您的衣服口袋。。”
雅各布这时才感受到那股震动感,他将那个玩意掏了出来。
是一颗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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