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落针可闻,只剩下了陈益翻阅卷宗的声音。
两位局长点燃香烟,等待陈益将卷宗看完。
这个案子其实挺简单,并非他杀,嫌疑人自己报的警,分局刑侦大队要做的就是勘查现场以及审问,一切搞清楚之后,直接递交了检察院。
争议点有,但不是警方需要考虑的,那是法院的事情。
受害者闫丽娜,二十八岁,职业酒吧领舞兼DJ。
嫌疑人于占林,三十二岁,职业电缆铺设承包,就是包工头,挣的不是特别多,但肯定不是工薪可比。
两人是情侣关系。
案发当天,于占林下班后去了闫丽娜所在的酒吧喝酒,一直喝到了凌晨两点,随后两人离开,就近在一家酒店开了房间。
凌晨五点左右,闫丽娜死亡,于占林报警时间是七点,警方赶到的时候闫丽娜已经出现了尸僵。
死因,是基底动脉血管瘤破裂出血,导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存在基础疾病是主要原因,醉酒后做高情绪高剧烈“运动”是诱因,两者结合,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基底动脉血管瘤是一种良性病变不是绝症,闫丽娜的情况比较轻,体积很小连手术都不用做,只是偶尔可能会有头痛恶心的临床表现。
但是呢,若有长期醉酒熬夜外加情绪上的巨大波动使得血压升高,是有可能导致血管瘤破裂的。
一旦破裂,会危及生命。
案发当天闫丽娜和男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而后立即到了酒店,在经历了持续放纵后导致血管瘤破裂死亡,程序上属于意外事故。
死者身患疾病这件事有医院病历,分局刑侦大队还去医院找医生确认过,没有问题,确实有病。
得了不能受刺激的病还去酒吧当领舞,每日每夜灯红酒绿,尖叫和音响包围,这个闫丽娜的心还真是大。
就算不死在床上,有朝一日恐怕也会死在酒吧里。
人已经死了无法询问闫丽娜去酒吧工作的原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推断,闫丽娜应该是故意的,正因为得知自己患病,所以才会去酒吧上班,享受没有烦恼的人生。
她去酒吧上班的时间在查出疾病之后,大概率存在因果关系。
看到这里,如果信息无误的话,陈益基本相信了意外事实。
于占林说自己并不知道闫丽娜有病,闫丽娜从来没和他说过,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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