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
光论弹琴技术,林平之拍马也赶不上肥伦,补习班老师并不会交给林平之细腻动人的弹奏技巧,亦或是严格繁复的古典训练,和粉丝用来形容他俊美贵气的气质不同,他一直都是野路子。
浅薄的音乐技巧只是勉强承载上天给予的才能,他从未想过深造。
杰士邦公司的冷气打得很足,林平之的手高高抬起,轻轻放下,再触及琴键的时候,遗留的体温已经完全消失殆尽,这一排黑白冷冽得像是冰块。
《出埃及记》难度不小,当然对于肥伦来说绰绰有余,所以他刻意提快了速度,极力展现自己的水平,但这首曲子无论如何,从来都不是手速达人用来炫耀技术的曲子,它的逼格不够,肥伦给林平之留出了面子,林平之大可挑一个更难的曲子回应,比如大名鼎鼎的《野蜂飞舞》。
这是为自己挣回面子的第一个方法,弹奏更难的曲子,用技术碾压,但林平之有第二个方法。
他还没有动手,僵直的坐在椅子上像是被吓破了胆,周围终于不再安静,嬉笑声隐隐约约浮了起来,传入到林平之的耳中。
那当然不会是什么好听的语言。
杰士邦的人正在录像,打算在金曲奖前上传到网上加一把火,肥伦勃然大怒,三步并作两步,当场夺过DV,捏在手里,就要往大理石地面上投掷。
这一副画面在林平之面前慢慢定格,大帅比脑子里面突然想起一段旋律,手指轻触,从未出现在这个时空的音乐第一次展现出它的锋芒来,它从一开始就是高*潮,极抓人耳,因而几乎是林平之弹奏的一刹那,所有人像是中了定身术,呆呆的只能听林平之手下倾泻而出的音符。
肥伦的表情僵住,微微摇头,然后主动拿着DV拍摄下来。
林平之手底下的旋律并非水银泻地般流畅,相反,他断断续续,闭目沉思,时快时慢的音乐听的人心脏怦怦直跳,但这才是林平之最让人觉得恐怖的地方,他正在从无到有的创造。
杰士邦的人就像是当年电视机前的观众一样,讶然到灵魂颤栗起来,越是专业,越是了解,越是恐惧。
音乐创作事实上是有套路的,人类觉得悦耳的旋律脱不了那几个音,近百年来的旋律惊人的相似,尤其是华语乐坛,商业化流水线下,有些歌手你甚至能感觉到他每一首歌都在抄袭自己,一成不变,因此今天的流行乐坛越来越注重节奏,黑人音乐得以流行。
因为旋律变无可变,穷途末路,任何旋律上的创新都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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