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时间,还没一个半小时。
其实这部交响乐曲,莫大神写的时候,也只用了两个星期。
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三个月,留下的最后三部交响乐曲之一。
这部用时两周,在交响乐曲中算是些的非常快的。
同时也看的出来,莫大神才是真正的天才,而他安然不过是个勤劳的搬运工。
这部曲子,他只默写出来而已。
作业后开工,不到一个半小时搞定。
足足一个多小时的高强度工作,他也感觉胳膊发酸。
活动活动胳膊后,安然就坐在里面休息起来。
还有十几分钟就该见真章了。
希望里欧斯特能表达出这部交响乐里的所有情绪。
就在他休息的时候,休息室的门被人敲响。
安然懒洋洋的道:“进来。”
推门的是依莱克,“安然先生,您还有十五分钟时间。”
安然点头。
依莱克将他斜躺在沙发上。
“你放弃了吗?”
其实这确实比较难为人,正常人谁能写出来啊。
安然指了指桌子,“写完了,总共四个大章节,拿去复印,别让里欧斯特先生不满意。”
“其实安然先生,你不应该这么……”
嗯?说了一半,他才反应过来,“安然先生,你说什么?”
“我说整部四大章,我都写完了,拿去复印吧!”
我尼玛!
依莱克下巴直接砸脚背上了,真写完了?
他赶忙走过去一看。
可不是,一笔一个音符,全都规规整整,还是漂亮的圆体字,比起一般人写出来的漂亮的多。
总共四个章节,分成四个部分。
他虽然看不懂,但一看就知道是用了心的。
“我的上帝!”依莱克吃惊的张大嘴巴,半天才道:“这真是你刚才写出来的?”
“要不然呢?”
安然道:“好了,赶紧拿去吧!”
“对了,别耍花招啊,我已经拍照了,而且刚才里欧斯特老先生已经看过了,你们要是做手脚,老头说不定会跳起来飞腿踢你!”
神特么踢我。
踢老子倒不怕。
我怕的是他闪着自己的腰,老子负不起这个责。
“我的天……”依莱克拿着乐谱的手已经在颤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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