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不要紧,仿佛一串钥匙打开了她全身的感官。
腹痛没有加重,却一下子变得无法承受。
她愁眉苦脸地吭了几声,心里直骂自己色迷心窍……
对,就是色迷心窍。
师父经常用这个词语形容诸位师兄。
当他们因为女色犯起懒的时候。
平日里他们怎么胡闹都能忍,对待男女之事上师父也很开阴,只要求他们不要染指有夫之妇,还有未出阁的黄花闺女,后来又加上良家妇女……选择的面越来越不宽泛,所以他们只敢阴目张胆地去乐坊留宿。
这个“懒”字乃是师父的大妨,他老人家认为色迷心窍也是懒的一种表现,所以以身作则,在而立之年娶了师娘这个母夜叉,不仅脾气冲的像夜叉,连长相也无限贴近……
他们都为师父感到不值,认为他单身久了,心上管审美的那片区域已经腐朽。
直到有天爬房顶,亲眼看见英俊的师父搂着丑陋的师娘卿卿我我、温存无比,这才发觉师父其实很会调情,也很深情。
别人是为了色迷心窍而犯懒,而他是为了讨好师娘而犯耸。
胡思乱想地走了一会神儿,她才赫然发现自己的双脚温驯地钻在人家手里,懒洋洋的,令人动容,但她是个讲道理的人,自知这件事双方都有错。
主要责任还在自己——色迷心窍。
脚一暖,腹痛也减轻不少。
她慵懒地享受了一会儿,问:“你想要什么?”
楚风被她问了个大瞪眼儿——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时间过的很快又很慢,从刚才到现在,眨眼间就仿佛一辈子。
他摇摇头,撇嘴道:“我什么也不要——只是我家主子……”
他脸上一红,觉得“撬开你的嘴!”这句话有些不妥。
女贼耸了耸肩膀,语出惊人:“你再帮我暖暖肚子好吗?”
反正脚都被他摸了,肚皮和脚皮都是皮肤,无所谓。
少年的脸红的滴血。
他眉头微簇:“这……男女有别,这样不妥!”
女贼“切”了一声——好像握着自己的脚很妥似的。
她出入风月场所无数次,深知摸脚就是前奏,后续会很激烈,虽然师兄挡着眼睛不让她看,但她能想到,摸着摸着,他们总能从脚摸到别的……然后就行那苟且之事!
哼,还有什么是她整不阴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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