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杭城已经待了三年,也住了三年的集体宿舍,住集体宿舍的时候,就感觉那房间不是自己的,那里的床,只是一个暂时让她放一下自己身体的地方而已,和仓库里的桌子,送货车的副驾座,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都是她只有很困才能够入睡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睡着,连梦都没有一个安静的梦,总是会被同房间的人吵醒。
宿舍里贵重的东西不能放,现金不能放,好吃的东西不能放,连饭菜票都不能放,一个不小心就不见了,吴欢必须把所有的这些东西都带在身上,带在身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跟随着自己,那间宿舍,没有什么值得自己留恋的地方。
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时候,那就彻底地不属于你自己,她们连在大冬天,回到宿舍,钻到床上的时候,都必须把蚊帐放下来,只有这样,才可以假假地欺骗自己,这个小空间是属于自己的,是温馨的,只有这样,才可以隔开蚊帐外面的世界,看书或者发呆。
当她终于有自己房间的时候,关上门她就痛哭流涕,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总算是立下了一只脚,这个城市,虽然还不属于她,但也总算是没有那么生分了。
不管在外面受到多大的委屈,她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这个房间比蚊帐里面的世界大,门好像也比蚊帐结实。
关上门,她可以放声嚎啕或放肆地笑,可以不去管门外的世界,她也不必把所有值得自己小心的东西,都带在身边,它们终于可以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栖息,它们可以乖乖地待在房间里,我的房间。
那一天,吴欢在自己的房间里又哭又笑,一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舍不得睡。
有了自己的房间之后,吴欢觉得自己的心开始下落,也有了一点安全感,当她甚至可以让弟弟吴越,带着他的好朋友盛春阳和其他同学,来她这里做客,几个人关起门可以喝酒吃饭的时候,吴欢有了一种久违的满足。
吴欢很喜欢听吴越和同学说我姐那里,这意味着那是一个和他们集体宿舍不一样的地方,意味着那个地方属于他的姐姐,吴欢从吴越的口气里听出有些得意,她太理解这种得意了,除了公司的集体宿舍,她和他们一样,也住过四年的学校宿舍,她太理解了。
吴越说我姐那里的时候,是在说一个家,而对于在这个城市的异乡客们来说,家是一个太奢侈而又熠熠闪光的字眼。
为了呵护住这个十二平米的房间,吴欢可以说是殚精竭虑,每个月的工资,她需要给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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