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时辰射了一千多箭,箭无虚发,指头裂开,血流到肘子上,敌人气为之夺,不敢继续再打,当时如果没有王舜臣,必然全军覆没,事后,朝廷追赠战死的钟朴雄州防御使,其后代十人都封了官职。
王舜臣官至兰州知州,这是百度百科记载的,宋史中是否有,我没有找到。
那么开始分析——
种朴战死于宋元符二年,也就是1099年,王舜臣生卒年不详,设定他打出传奇一战时,四十岁,因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士卒,一步步做到偏将,为时应该不会太短。
二十一年后,童贯征方腊,推算王舜臣年纪,已过花甲。
童贯很不喜欢姚平仲,但是征方腊还是带上了他,“功冠诸军”,这可以看出童贯有务实的一面。
既然不喜欢的姚平仲,都因为其勇猛而带上了,再带个传奇射手王舜臣,也很合理吧。
但是如果还是二十年前的王舜臣,这种变态箭法实在太过凶猛,所以结合史书中对他“指裂”的描述,补了一个设定,就是其实他是半废状态,残血浪全图,只有前三箭能保持最高水准。
而在性格上,设定王舜臣具有两个特质,第一是“骄傲”,第二是“勇于任事”,这两个设定都来自于对史实的解读。
“吾令最先行者眉间插花。“在还没有射箭之前就放出这种狂言,细细一品,像不像乔丹说:下一球我要从你左边过去。
这是一种骄傲,但不是傲慢,而是一种对于自身技艺极度自信才会有的骄傲!放在篮球上对比,乔丹、科比、小弟,皆如是。
因为这种骄傲,他会”不那么喜欢“如今只能射三箭的自己,就像小弟不喜欢现在扣不了篮的自己。
也因为这种骄傲,他不会像诉苦一样告诉别人:唉,我现在啊,只能射三箭咯……
前文有过铺垫——当时王舜臣见刘延庆危急,连续三箭射杀三个飞将,刘光世叫他再把方七佛射了,(王舜臣闻言,不由苦笑,低头看着剧烈颤抖的手指,眉目间流露出一丝英雄老去的无奈和悲凉。)
同样因为这种骄傲,他会对姚平仲说”想学?我教你啊“。
勇于任事更简单,所谓兵败如山倒,凭着自己的本事逃跑容易,还是带着大家一起反败为胜容易,不问可知,如果没有勇于任事的气概,他不会”独立败军后“。
那么老将的基本性格特征明朗后,再看剧情的推进——
这不巧么?恰好是众人带伤,轮到了包道乙出马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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