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彪,就是劫匪的头目,要我们去打劫表行。他们知道我车开的好,让我负责在外面接应。我们偷了一部计程车,摘了牌照。黄彪他们几个进去抢,我听到枪声,又看到巡警,就知道不好,所以就发动汽车。”
“发动汽车是准备逃跑?”
“不是,我是要去接应黄彪他们,让他们赶快跑路免得再死人。黄彪他们很厉害的,火力也很凶。打的越久死人越多。”
“也就是说,你得知他们的罪行之后,第一反应是准备配合罪犯完成犯罪,而不是自首或者协助警方。那之后又发生什么?”
“那个巡警开枪,山猫中了枪,很多警察冲出来。黄彪他们拿起AK,准备和警方拼命,我就开车过去接山猫他们上车。这时候那名巡警对我开枪。他枪法很好,一枪打中车门,另外两枪打碎玻璃,差点就打中我。我害怕极了,想随便开两枪吓吓他,没想到真的打中。我不会用枪,更没对人开过枪,没想到会那样。”
“按照你的说法,就是警方当时占据了绝对优势。你不顾一切开车冲入现场,帮助罪犯逃脱,为了保护你的同伙,甚至开枪杀了警察。这么看来,黄彪安排你负责接应,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至于是否会想到射中目标,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你开枪的时候距离被害人有多远?”
“当时场面太乱,我也太紧张,没办法估计距离,大概不到十米吧。”
“这么近的距离,你使用威力远超过点三八左轮的黑星手枪,朝当班警员梁盛名开枪。会有怎么样的后果显而易见,你所谓的没想到,根本就是狡辩!”
“我当时吓坏了,真的没考虑这些。”
“你吓坏了?也就是说,你看到警察的第一反应是紧张?那个受伤的山猫,是一名劫匪。刚刚在表行杀了人,死者之中还有一名孕妇。你看到他受伤想要去救,看到警察就想要开枪,这样才有安全感,是不是?”
“我只是想开两枪吓吓人,没想到他真的中枪。我去救人也不是和警察过不去,是不想有更多人死伤。黄彪那几个杀人不眨眼的,之前定计划的时候就说过,如果被发现或者有人挡路就把人干掉,杀多少人都无所谓。那些警察的火力太弱,根本不是黄彪对手,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这么说,你是出于好意?”
“是。”
“你手上有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如果像你说的,你不希望劫匪杀伤警员,你完全可以对劫匪开枪,而不是朝警察开火。事实上,在你被警方包围在十七号码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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