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一直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大杀器,但是如果仅仅只是通过互联网渠道直接面向用户销售金融产品的话,其实是没有太多危害。
互联网金融的危害在于它发展之后的产物,像蚂蚁搞的花呗,106亿的实缴资本撬动了超过2500亿的贷款发放金额,又或者是互联网金融衍生出来的P2P业务,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成为割韭菜神器。
而且互联网巨头们发现流量结合金融业务来钱又容易又快,都把精力放在这上面,无论是创新能力还是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都会弱化。
即便是360这样三线互联网公司,借助流量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只花了短短三年时间,营收和利润均大幅度超过母公司。随便一个叫得上名字的互联网公司都开始涉足金融业务。
一线的腾讯阿里字节,二线的新浪京东拼多多,三线的携程滴滴360等等,都推出了面向大众的金融服务,说白了就是借贷。
现在是2004年,不是2024年,大家看不到互联网金融的危害,余额宝的推出,让机构和公司都疯狂了,认为这是堪称伟大的创新。
线上渠道发售金融产品不是新鲜事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02年3季度发行的季刊显示,在2001年的时候,阿美利肯有44%的银行支持线上交易,推出了全国性的银行交易网站,在那个时候他们就把电子渠道和传统银行的金融产品结合起来了。
在西班牙和瑞士两地,习惯电子银行业务的客户就更多了,超过75%的银行都提供电子银行办理业务。
甚至在千禧年初就有虚拟银行出现,这些虚拟银行没有任何线下的网点,只通过互联网办理业务,阿美利肯一共有30家类似的虚拟银行。
但是他们的规模都很有限,最大的虚拟银行服务用户数也不过几十万,绝大多数用户使用电子银行网站只是进行余额查询、转账操作,通过电子银行购买金融产品的用户少之又少,所以在余额宝推出之前,金融机构们的传统思维认为金融业务离不开线下,线上只能作为补充。
过去《银行家》杂志关于电子银行的论述更多集中在交易成本上:
“电子银行在过去以自动取款机和电话交易的形式存在了一段时间,但是在进入到千禧年之后,互联网改变了它,互联网是银行服务的新渠道,客户和银行都从中受益,无论客户身在何处,都可以便捷快速的享受到银行服务。
除此之外,银行利用互联网也可以更高效的提供服务,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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