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能再死了!
血懿鬼王,连最后一声惨叫,都没能发出来。
当场碎尸!
甚至在最后一个瞬间,他的力量,已经全部回归。
就差了一瞬间啊!
可是,他死了。
他被李天命他们一人四兽,宰了!
碎肉和鲜血,在星空之间飞溅!
这个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李天命擦掉了眼角的血水,他抬起头,看到了荧火、喵喵、蓝荒和仙仙。
“各位……”
他张开怀抱,将荧火、喵喵和仙仙的灵体,拥在怀里。
他们的血,全部沾染到了一起。
这死寂的时光里,李天命声音哽咽。
“还是那句话。与君共生,此生不悔。”
“哇!”仙仙感动哭了。
“快别骚了,我踏马鸡翅断了!”荧火咬牙切齿。
“鸡哥以命救我,本喵身上无财,只能以身相许了唉!”喵喵叹气道。
“……滚!”
……
题外:和大家说句心里话,疯子很喜欢将心中的战斗场面,用文字描述出来,比如今天这3章,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和心力,写得我热泪盈眶,自己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共鸣。这是我擅长的写书方式。我觉得玄幻小说的灵魂,就是通过对战斗细节的描写,产生的身临其境的画面感(而不是无限叠加装逼踩人)。重要情节的关键对手,如果只是简单一剑劈死对手,是偷懒的流水账(这样写很容易,不用设计伴生兽、神通、兵器、对战细节)。但是,我这样的写书方式,尤其是要写伴生兽团战,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字数,这样有读者会说‘三章才杀一个鬼王,是不是拖慢节奏?是不是水字数?’,在此我想说明,如果我想水字数,绝对不会在战斗上水,因为这个字数,比对话难写很多,这不是水字数,这是烧脑!
大家可以仔细看这3章,其实很少有无意义的人物心理描写和言语解释,都是打架的干货,如果这都叫凑字,那凑字也太难了。今天在此说明这件事,是想让小部分读者,对关键战斗和情节,保持一点耐心,让疯子把剧情安心写爆炸。如果大家喜欢一本书,其实可以细读,一目十行其实是在降低共鸣感,往往感受不到一本书的精华,顶多算看个流水剧情,所以,我还是会在关键战斗上,写得大气磅礴,希望大家喜欢,这就是风青阳的风格。我对于自己的作品和心血,绝不粗制滥造赶剧情,毕竟这不是一本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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