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失误。
鲁斯展平了纸条。这东西虽然因为被胡乱塞进小包底层而十分地皱,其上倒是没有沾什么脏污。纸条中间是一串哥特语字母。马格努斯情不自禁地读出了那串字。
“黎曼·鲁斯,你的名字?”
“对啊。”鲁斯把纸条扔在几人中间的地上。“我在找合适的哥特语拼法,这拼读有些奇怪,是吧?但芬里斯人就是这么说话的,哥特语最相近的读音就是这个。”
“这令你困扰了?”马格努斯问。
“也不算。”鲁斯眨了一下眼睛,“只不过你们每个人都用着帝皇给的名字,而我用着芬里斯人的名字。鲁斯族的黎曼,全父需要鲁斯族的黎曼。”
莫尔斯嘴角升起讽刺。“这就是帝皇,而你接受了他。”
“我相信他。”鲁斯说。“那可是全父。”
“我从来没弄清帝皇命名我为佩图拉博的含义,”佩图拉博语调如常,“虽然我在奥林匹亚的命名仪式上沿用了这个名字。”
如今想来,他当时或许只是对帝皇还有十足的朦胧期待,所以口头上用许多话来给这个单词正名。
现在这份对帝皇的期待已转变为切实的追随,不再崇高遥远如幻梦,而是化作砖瓦砌在脚下形成路。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学者摸了摸自己半长的头发,从他无焦点并且正在向某种明媚浅色转变的双眼中,可以看出他开始想这个问题了。
“我让佩图拉博给我起了个新名字,反正随便用用。”莫尔斯说,“现在我不太在乎姓名关乎命运的说法。”
他收到佩图拉博一个复杂的眼神。
“喔,我现在感觉更棒了。”鲁斯真心地扩大他的笑意,快活地张开嘴,“我至少知道全父希望我成为什么,这样我倒是不担心做错。”
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找到扔在旁边地上的日常款轻甲,给自己一件件地套上,很快就裹得和任何一名雪地里长大的芬里斯人一样严实。
马格努斯觉得自己穿那件长袍的速度都不一定比得上鲁斯穿这全套东西快。
最后一件大衣是一张狼皮披风,猎捕巨狼的记号通过巨形狼皮表面未经修饰的箭孔和斩断的皮毛得以显示。与荷鲁斯那张肩头的皮不同,狼王的这一张皮鲜活得像刚从芬里斯狼身上扒下不久,粗糙且野蛮。
鲁斯将咆哮的狼首套在头顶,令巨狼两只银色的前腿长爪分别搭在双肩,后腿就自由地荡在他的背后,与狼尾一块儿地晃动着。狼王穿好衣服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