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这群唱着胸口浑身廉价刺青的黑帮混混,他们虽然不怀好意,但是这种‘不怀好意’并没有到要闹出人命的地步。
诺维格瑞很繁华,是整个北方最大的城市。
但这里也正因为人口众多、势力繁杂交错,每天收尸人都能拉着满满一推车的尸体去处理,然后拿到诺维格瑞的市政补贴用以维生。
谋杀、意外、饥饿、伤病、城市里隐藏的怪物这些都能要人的命。
但是黑帮们也没有到放两句狠话就要对陌生人打生打死的程度。
重要的是钱,能拿到钱的话,干嘛还多此一举去拼命干架呢?
可是当蓝恩用试探性的语气,点明了某些事情之后,这群混混的眼神在陡然间带上了准备杀人的凶恶。
这片富人区跟贫苦人居住的区域并没有物理上的隔断,因此在蓝恩和特莉丝过来时,其实在街角能看见几个乞丐。
跟诺维格瑞的任何一个乞丐都没两样。
双眼病态的昏黄,还带着血丝,无神的发愣。
身上的泥垢、黑皴厚到让蚊子的口器都叮不穿。艰苦的生活让他们的身体遍布疤痕和烂疮。
腿脚有问题的,还用破木板和木轮子给自己做了个托盘,残疾的双腿盘踞在上面,用一双手推着地面移动。
没人会特别在意这些诺维格瑞城中无处不在的乞丐。
但是蓝恩在经过他们时,猎魔人感官不可避免的嗅到了他们身上酸臭的气味。
而在这闯进来的几個黑帮混混身上,他同样嗅到了这种气味。
气味很轻微,应该是短暂接触之后粘上的。
“你现在想杀了我们。嗯,真有趣”
蓝恩将踏上楼梯第一层的脚收回来,转身正面面对这群黑帮混混。
这群混混敢对他动手,这没什么好惊讶的。
毕竟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强人是什么样的时候,人们总会对己方的人数优势抱有无根无萍的信心。
连饭都吃不饱还拦路抢劫全副武装的猎魔人的匪徒也没见少过。
相反,这群混混只把蓝恩当成个‘穿着斗篷的傻大个’的行为,让猎魔人还感觉有点开心。
终于遇见了认不出他的人了。
领头的混混此时脸色变得不好看起来。
“你、你觉得有趣?可老、老子觉得倒了大霉!”
“本来就是抢点钱的、的事儿,现在老子得让这鬼地方见、见血了!还得他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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