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顾锋是叶宁的朱砂痣,那李云峰就是她的白月光了。
李云峰并不是大柳树村的原住民,而是在叶宁十岁的时候搬过来的。
叶宁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了他。
几乎每天都围着李云峰的屁股后面转。
这种喜欢整整持续了七年。
在那七年的时间里,叶宁对李云峰好到令人发指。
家里但凡有什么好吃的,她第一个想到的绝对就是李云峰。
对于李云峰说过的话,更是有求必应。
那个时候的叶宁还并没有特别的胖,虽然五官还没有完全长开,但也绝对不算丑。
不过她好吃懒做,惹是生非的性子也是村里出了名的,再加上上完小学之后就选择了辍学,是完全配不上长得好,人品学习都很好的李云峰的。
村里人都嘲笑叶宁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即便是这样,叶宁依旧像是着了魔一样,认定了他。
偏偏李云峰明知道叶宁的心思,没有正面接受,但也从来不拒绝。
就是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让叶宁始终觉得自己是有希望的。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李云峰考上了大学。
叶栋依然记得清清楚楚,李云峰收到大学通知书的那一天,村里也都炸了。
作为大柳树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就算他不是原住民,依旧成为了全村的骄傲。
就在那天,叶宁精心打扮了好久,满怀期待的去见了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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