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气古怪,生性多疑,还喜欢疯笑着拿我们练飞刀的准头。”
“到最后,我们兄弟姐妹,只剩下莉莉安、廷克,我,以及最小的特托。”
泰尔斯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抬起了左手,按住胸前衣下的那个烧疤。
“如果一切正常发展,我会像这条街上出生的大多数孤儿们一样,要么进入血瓶帮做跑腿当打手,要么自己半途出走,想方设法做个学徒或者农人,自谋出路。”
说到这里,哥洛佛的语气一颤:
“直到那一天。”
泰尔斯下意识地抬起头。
“那天,那个管乞儿的小丑,他疯笑着把我、廷克还有特托赶到一起,交给了一些穿得整整齐齐却不苟言笑的人,莉莉安也在随后被送来。”
“我们被带到了落日神殿,每个人都被取了血样。”
泰尔斯微微一颤。
他仿佛看见了自己的“那一天”。
黎明、血与灯火。
哥洛佛恍惚道:“他们送我们去了一栋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吃上了我们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最漂亮的房子。
最好吃的食物。
泰尔斯的眼神也渐渐涣散。
直到哥洛佛的语气一紧:
“直到他们推门而入。”
“带走了我。”
僵尸的话语里藏着无边的愤恨:
“只有……我。”
“我想要带兄弟姐妹一起走,但是那些人不许,只是恭恭敬敬却不容置疑地将我送上马车。”
“直到我意识到,我走之后,他们要对剩下的人做什么——你知道,他们都是雇佣者,干老了这类任务,比如事后灭口。”
泰尔斯低下头,闭上眼睛。
“我用上了在街头学到的一切手段,挣脱束缚跳下马车,”
哥洛佛努力地做了个深呼吸,似乎刚刚拦下某个对手的全力一击:
“当我冲回去……”
“廷克疯狂挣扎,莉莉安在痛苦哭喊,特托只剩抽搐。”
僵尸咬紧牙齿:
“我想要做什么。”
“可是他们人太多了,太强壮了。”
“我……那时的我,太弱了。”
那时的我……
太弱了。
泰尔斯发现,自己放在桌子下的手臂,正在止不住地发颤。
他的记忆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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