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数字是八千万圆,这是因为韦家动画厂商在业内竞争力不足、所以各项费用报价比较低的结果。而且实际成本可能会超出。
不过好在有了高煦的三千万注资,后面筹集资金比较顺利,项目陆续又得到了共计五千万的投资。整个制作过程大致需要十个月。
前期高煦忙得像个陀螺,本来他并不具体负责制作过程,但是杂事太多了。有各种各样的协议文件要签,还得在权利上讨价还价。
一般是王诚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方案,大多参照以往案例,再将建议整理转化、形成比较清晰易懂的叙述方式,告知高煦参考。然后高煦经过自己的权衡和判断,进行决策。
高煦等人还负责编剧工作,经常参与内容的讨论。好在小邓帮了他不少忙,大多时候都是她在动画厂协助导演。
在王诚的建议下,经过好几次交涉,高煦成为了投资方的代理人。由他全权代理投资者们的利益、与制作厂进行沟通。根据签订的代理人条款,大概情况就是、其他投资者无权直接影响动画厂的制作。
王诚认为,这样可以在中后期减少一些博弈内耗。
果不出所料,动画制作进入十一月时,便出现了争议。有几个投资者对内容提出了质疑,认为其中一些东西不符合市场需求。实际原因似乎是经费预算不够,要加钱。
大伙儿聚在动画厂的会议室里,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论。投资人们带了军师、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把两个导演说得回击乏力。但动画导演似乎仍不愿意妥协。
这时终于有人提出了解决方案,便是根据代理人协议,让高煦向导演提出正式要求。钱是投资者出的、风险也主要是投资方承担,他们当然拥有最大的决定权。
不料高煦却直接支持导演,理由很简单,他就说了一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并不想让太多人掺和制作过程,把作品弄成大杂烩四不像。
于是大伙儿最终决定,按照导演的方案,预算再增加两千万。高煦当场认领一千万圆的追加投资。
动画的成本达到了一亿圆(换算起来,大致相当于七到十亿元的购买力)。不过高煦既然决定做动画电影,成本太小的东西好像没有甚么市场,明国因为技术的进步、观众对画面要求挺高。
会议结束后,高煦在休息室里见到了主导演李良。李良的脸上有红光、感激之情溢于颜表,却没有说谢谢之类的话,上来就先给高煦发烟。
之前高煦去参观动画厂时,就见过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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