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元婴期的老妖,只要未曾修到纯阳境界的妖魔鬼怪,面对李牧都得退避三舍。
“怎么感觉我好像是那种传说中正气浩然的老夫子一样,胸怀浩然正气,自然万邪避退。”
李牧听胡芸娘说的有趣,忍不住笑道:“如果是这样,那我去斩妖除魔,岂不是事半功倍?”
胡芸娘道:“公子确实是邪魔克星。”
李牧哈哈一笑:“好了,你忙去吧!”
胡芸娘重返厨房,心中也在为李牧的变化感到惊讶:“昨夜在花园中,公子的气血还没有如此浓烈,可能是经过昨夜月华精气冲刷,才让公子一夜间气血翻倍,内气倍增。”
院内。
胡芸娘走后,李牧手持钢枪,双手微微一抖。
嗡!
三米多长七十多斤的钢枪猛然颤动起来,发出嗡嗡颤鸣,枪尖急剧抖动,随后灵蛇一般在李牧周身旋转,发出凄厉至极的破空风声,院内横放的树冠在风声中寸寸断裂,木屑纷飞。
李牧学过枪术,但大枪极其难练,每次抖大枪都能出一身汗,但每次练习,都有不如意的地方。
但今天练枪,却如臂使指,整杆钢枪在他手中犹如活过来一般,本是坚硬的合金钢枪,竟然有了几分奇特的柔软感。
“爽!”
一套枪法练完,李牧再拿起双锏,继续舞动开来。
他这人天性好武,除了喜欢喝酒之外,就是练习武功。
不过在现代社会,好武不能当饭吃,他又不愿意考体校当老师,练武真的只能作为一个爱好了。
这种爱好在大学期间,还能称之为爱好,那时候还有时间练武。
待到他步入社会,开始上班时,无休无止的加班,使得他连练武的时间都没了。
现代社会的打工狗,连爱好都不配拥有了。
好在如今他得了这么一个可以穿梭两界的金手指,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尽情练武,痛快喝酒的地方。
长枪、钢锏都耍了一遍之后,李牧只觉得遍体舒爽,内气真气沿着经脉游走全身,精力充沛的似乎能夜御十女……
等他练武完毕,胡芸娘已经做好了早饭,端到了客厅里,又打好了洗脸水,拿了毛巾:“公子,吃饭了!”
李牧洗脸坐下,只见桌上摆着几个大包子,一碗稀粥,一碟小菜,还有昨晚剩下的熟食,都摆在了一个盘子里。
“嗯,怎么只有一双碗筷?”
李牧看向胡芸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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