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台边的程芍君见他好像是写完了,终于是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两片紧密贴合的红润朱唇,缓缓张开道:“燕歌,你刚刚唱的是你新写的歌?”
突然的出声,让李燕歌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程芍君,松了口气的同时,点点头道:“嗯,新写的一首。”
说完,李燕歌想了想,把刚刚写好的歌词递了过去,“曲子还没写,不过大致有了旋律,你先看看歌词。”
接过稿纸,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歌词,程芍君仔细且认真地看了起来,‘凄雨冷风中,多少繁华如梦’,只第一句歌词,就深深的吸引住了她。
等歌词全部看完后,程芍君显得有些激动道:“能再唱一遍么?我刚刚没怎么听清。”
“可以啊,你进来我唱给你听。”
一听程芍君说想听这首歌,李燕歌嘴角一笑,招手让她进来后,李燕歌咳嗽了两声,喝了一口桌上的凉白开,润了润嗓子,这才轻声细语的唱道:“凄雨冷风中,多少繁华如梦……这纷纷飞花已坠落,往日深情早已成空……”
李燕歌的嗓音很普通,普通到扔进人群里,就能有一群唱歌比他好听的,不过好在李燕歌的音准还是很不错的,没有五音不全这种几乎难以拯救的嗓音来的可怕。
所以在没有其他人做对比的情况下,李燕歌的演唱起这首歌来,倒也是有模有样,令坐在床边的程芍君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眼里隐隐闪过一丝光芒。
“燕歌,你唱的真好听。”
一曲结束,程芍君忍不住鼓掌叫好。
“还行还行,唱的一般般。”李燕歌笑着摆了摆手,他还是有那么点自知之明的,否则当初乐队主唱就不会交给方援朝,后面也不会让窦大伟来担任。
“这首歌你是写个乐队的?好像跟薛克、方援朝他们之前的歌曲风格不一样。”程芍君不知道香港那边有人邀歌的事,只以为李燕歌是写给鲍家街乐队的,所以心生疑惑。
“不是写给他们的。”李燕歌简单的说了一下,这首歌是写给香港一位很有名气的歌手。
程芍君皱了皱眉头道:“谭咏麟?不认识,我倒是认识邓丽君和凤飞飞。”
“谁不认识邓丽君啊。”
李燕歌哭笑不得,现在国内尽管不像前两年那么迷恋邓丽君的歌,但只要提这三个字,除了真正上了年纪和还没长大的小屁孩,几乎就没有人不认识她的,堪称真正的家喻户晓。
“对了燕歌,你上次不是说在曰本的时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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