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身体强度更是人类的几万倍。人类又有什么理由打败怪物?
就凭人类的垂死挣扎?
不得不说,人脸出现之后,给人的冲击力是巨大的。
以前人类可以说怪物不理解人类的璀璨文明,不理解人类的宝贵知识,但显然一切幻想都被打破了,怪物比人类更强,它们什么都理解,分析人类的文明和知识都不过是小菜一碟。
“我们引以为豪的文明和知识是人类的上限,却是噬极兽的下限么?”马克看到人脸的一瞬间,大脑里就已经有了结论,人类在进化上彻底地输了。
一旦原地踏步,就是被淘汰,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科技、文明、人类都是如此。
红蔻说道:“不要被影响了,输赢还不一定,这次我们就要既分胜负,也决生死。”
大家的斗志因为这张脸的出现受到了动摇,或许是因为雾气的原因。但雾气能产生这样的效果,不就证明了怪物是懂人心的?不仅懂,而且洞若观火。
人常说社交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种属性。人还常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些都是人类为之骄傲的能力,但都被怪兽掌握了,人类又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优势?
红蔻一看队友这样,就知道指望不上他们了,眼神沉重地看着巨大的敌人,说道:“那就进行一场王与王的对决吧。你代表玛娜生态的噬极兽,而我代表了人类,我要为人类开拓未来的道路。”
这就是王的使命。
但雾之王完全不在意红蔻的挑衅,因为双方的差距太大了。
红蔻没有退路可言,只能战到分出生死。手中长刀猛然变长,变为四十米的长刀,同时连接灯塔内部的巨大大脑,提升自己的速度。超级计算机能让临渊者变得更快,当然作为驾驶员下场可能不会很好。
因为大幅度的动作,可能会把她的四肢和脖子扭断。不过现在胜利才是最重要的,是不是能保证全身完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上!
渺小对巨大。
百足虫看到敌人还不死心,也只能迎战。
咻,浓雾变为了无数亡灵发动了进攻。
先用浓雾消耗敌人的能量,然后本体发动一锤定音的进攻。怪物很聪明,知道如何才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
红蔻很无奈,但敌人就是有这样的能力进行消耗战,她也无可奈何。除非有更多的底牌,否则赢不了。
可问题是没有底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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