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股份制,又是上市公司,那么群体股东自是不缺。
按照东证交易所的规定,在市场一部上市的企业,其股东至少在2万名以上。
随着股市交易的进行,这些发行的股票可以被任何股民所购买。
于是渐渐的以此为土壤,一部分拥有股份公司若干股票的股东。
他们滥用自己的权利,向公司要求不正当财物或是收取贿赂的人就诞生了。
而这些股东所结成的利益团体,就是现在大名鼎鼎的总会屋。
按照霓虹的《商法》和《会社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年的某个时期举行一次定期股东大会。
持股数量达到法定份额的股东,均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对于上市企业来说,尤其是大企业。他们每年举办的股东大会,往往会有上万人参加。
人一多了,那就什么鸟都有。
一些别有心事的人,通常会抓住上市企业的痛点,质问企业经营者是否需要对某些事负责。
他们虽然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小股东,但是当着上万人的面,企业高层反而常常会被弄得灰头土脸。
而日本人好面子的习性与生俱来,如果在公开场所被指责、或者不顾形象地与人争吵,会被认为是违反传统的耻辱。
这些企业高层是绝对不屑于在股东大会上,和那些小股民争吵或者辩解的。
所以为了尽快结束股东大会,企业经营者面对那些刁难者要么是和稀泥。
要么就是私下应允好处,让这些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安分一点。
久而久之,股东大会就沦落成了“面子大会”或者“鼓掌大会”。
而那些尝到甜头的小股东,一看这似乎也是一种生财之道啊。
于是在有心算无心之下,他们利用法律漏洞成为各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常客。
他们起初自称“职业股东”,拿手好戏就是在大会上大肆喧哗、大放厥词,质疑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
如果公司无法对他们的问题作出应对,他们便极力宣传公司的运营失败。
又或者造谣领导者人品道德不可信,借以打压股价,使公司经营者损失惨重。
久而久之这些职业股东所结成的“总会屋”,几乎成了上市企业无比头疼的麻烦对象。
再后来为了避免可能的损失,大多数公司经营者会采取回避政策,即花钱买平安。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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