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律师申请所有证物都不合法!要求当庭不能接受那些物证!
原因很简单,谁能证明这些武器就是他们的!
上面有他们的指纹啊!
有指纹!
那好,然后律师拿出了一份录像,上面是闪电侠制服一个罪犯的过程,在过程中,几乎一瞬间,那个罪犯就被胶带给绑起来了。
然后律师说,这就是闪电侠的速度。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这是闪电侠栽赃我的当事人!因为他能做到。
有人说这不对啊,闪电侠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律师有话说了,那不是我的问题,而是警方的问题!
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合理猜测,要是有漏洞,那对不起。警方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要不然,法庭就必须不受理。
这是没办法的。
美国属普通法法系,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也就是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当然,这里说的是法官的角色,陪审团就相对要自由的多,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定罪,他觉得你有罪,你就有罪。可律师要做的就是在法官这一层面就拦住,不让不利的证据和证言流到陪审团的手上。
(民事案件也不能适用疑罪从无)
这个律师就很鸡贼,直接将证物和证词全部打掉,陪审团不能依靠这个来定罪。那么还能依靠什么玩意来定罪呢?
结果是没有。
于是很自然的,无罪释放,然后反诉警方和检方。
然后得到了大笔赔偿。
这特么比抢劫要舒服的多,抢劫虽然钱多,但麻烦也多,洗钱之类的操作下来,搞不好没有赔偿多。关键是赔偿的那些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花!
这种事情多了,司法系统自然不可能喜欢那些超级英雄。
你特么要是真能够打击罪犯,也就罢了,可你们除了给我们增加工作,同时增加那些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的几率之外,还能干嘛?
偏偏这些事情出了之后,民众不怪你们,只怪特么我们!
我们冤不冤啊!
所以别看司法系统对那些肯下黑手杀人的超级英雄喊打喊杀,其实本质上,他们特别喜欢这类超级英雄。
因为没麻烦啊!
只需要继续通缉杀人的超级英雄就行了。至于抓不抓得到……其实他们也不是太在意。因为民意根本不希望警方抓住这类超级英雄!警方抓住了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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