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成诡异而笑。
谭溪司和龙里司,世代为敌,彼此征伐不休,金玉卡以为能吞并了龙里司地盘呢。
噗!
可是,好梦没做完。
他就看到自己的腔子,摔倒在了地上。
一颗大好头颅,掉在地上。
“兄弟们,杀光喽!”
陶成凶厉爆吼,他根本不需要什么仆从军,就打而已,反正不必在乎广西兵死活。
广西兵打仗带死不活的,对打仗不感兴趣了。
狼兵变成了乖狗。
盖因大明养得太舒服了,在安南顿顿吃得饱,媳妇四五个,天天造娃,腿都软了。
又有了儿子,有了香火,家里又有钱,当然不愿意打仗了。
“按首级记功!”
“无功者,就地斩首!”
陶成厉吼:“立下大功者,这里的娘们,他先挑!这里的财货,他先取!”
本来疲软的狼兵,立刻焕发了凶光。
一个个如狼似虎,冲进了山寨里。
苗兵也善战。
广西兵碰上苗兵,关公战秦琼。
广西兵装备着全套装备,腰刀、藤盾、纸甲,外加一支狼筅,善射的还装备一支弩机,一壶箭。
普通兵没有火铳,有专门的火铳营,碰上杀入山寨的战争,火铳兵不如狼筅兵好用。
苗兵也很善战,但亏在装备上。
同样的狼筅,互捅一下,广西兵有纸甲防御,他们则被捅个窟窿。
很快,一个山寨就被拔除!
“烧了!”
陶成收集俘虏之后,下令烧毁!
之所以这么绝。
是广西兵必须得见血,不然这群兵就废了,根本打不了仗,先打一个小的,让他们开开胃,习惯征讨的生活。
如果上来就打大仗,这些兵会立刻叛逃,要从小仗一点点打,积累信心,积累凶气,用鲜血铸就战功。
然后率军往下一个山寨。
层峦叠嶂的大山里,遍布着各样山寨。
让熟苗和俘虏领路。
一个寨子一个寨子的挑。
陶成也不在乎时间,项文曜都不急,他急什么?
在谭溪司足足十一天。
才把所有寨子推平,收降四千多人,妇人有两千五。
全部装船运走。
见了血的广西兵,个个凶顽,扛着狼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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