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美嘉最终也没拗过林菲菲,只好随她去了。
第二天,邓美嘉早早就出门了,林菲菲则像往常一样,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早啊!亲爱的……」
林菲菲打着从卧室出来,我正对着镜子往头上喷发胶。
「早!」
我回过头,不禁一愣。
她穿着一件松垮的睡衣,随性中带着几分慵懒,就像一只刚睡醒的猫儿。
她视线落在我的衬衫和西裤上,一脸懒散,眼神中还带着几分朦胧。
「呦……今天打扮得挺正式啊!没必要吧!」她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我哑然一笑,拿起发胶对着头发一通乱喷,说:
「今天不是要见很多人嘛!我不能给你丢脸啊!当然得穿得隆重点儿!」
「没事,我都没打算打扮。」
说罢,她坐在沙发上,一双又白又细的长腿随意搭在茶几上,双***叠,伸了个懒腰。看書菈
我笑了笑,「那岂不是太不给你妈妈面子?」
林菲菲皱起琼鼻,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略带着几分鼻音说:
「说实话我不爱参加这种活动,聚在一起都是比来比去,没什么意思。」
这种聚会往往就是大型凡尔赛现场,有的人趋之若鹜,喜欢在人前高谈阔论,而对林菲菲这种社恐人士,则像鞭尸现场。
其实我也不喜欢参加这种活动,只是为了陪林菲菲,才勉强参加应酬。
以邓美嘉的性格,肯定不会给我面子,估计她巴不得让我在人前当众出丑。
凡尔赛的人,就像一只白鸽,我只好摇身一变,变成拔鸽子毛的人,让它们无羽。
我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可林菲菲却打扮得非常随意,头发随意挽成了一个丸子头,几缕发丝轻盈地垂在额前,增添了几抹慵懒的魅力。
她穿着一件绿色棒球服,那清新的色彩犹如初春的嫩芽,在深秋格外醒目。
我们开车赶往轰趴馆,停车场清一色都是豪车,我这辆suv混在它们当中,格外醒目。
眼前这一辆辆豪车,更像是我和她现实差距的象征。
我感觉到它们冷冰冰地注视着我,被现实无情地审视着,但现实的差距并不能决定我们的未来。
最坏的结果就是买不起房子,北漂一直租房住,这个结果我们都能承受。
这个失败我也能接受,既然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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