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知肚明,变异猞猁人确实很强,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基本不懂战斗技巧,全凭本能作战。这种战斗风格在初期会打得人措手不及,甚而一举建功,但若是适应下来,其实也就那样……如若不然,逃的人就不是他,而是唐朝了。
当然,变异人还有个变.态天赋,那就是极强的自主进化能力,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进步。换而言之,只要不死,就能以战养战。而以变异人的特殊体质,还真难被彻底打死……这也就是变异人只要出现,就能在短期内引发地下世界强烈关注的重要原因,因为根本没有长期,除了精灵实验室,不会有人或者组织愿意看着他们成长起来,直接剿灭就完事了,亦如唐朝现在的做法……
烟是万宝路,白壳,不是薄荷烟型,而是普通混合烟,也就是俗称的白万。唐朝随手点了根,便拿在手里,任由烟卷燃烧,烟气袅袅。
“你猜的没错,我是美国人,来自于新泽西的某个乡镇……”
不得不说,烟真的是个挺奇妙的东西,一送一接间,就能打破某种界限防备,轻易牵连起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就像敲门砖。放在眼下,则像是中场哨音,虽然没有明说,但场中紧张气氛却是瞬间缓和许多。
缓缓吞吐着大口烟雾,杏仁状瞳孔中带着些许回忆,“说了也许你不会相信,两年前,我还是一名县治安官……也就是你们这的警察。有个在镇上开面包店的妻子,离婚了,但我们还有往来。哦,还有布鲁克,一条德牧……上班,下班。收缴那些小屁孩的大麻,处理噪音扰民问题,休假了就去湖边公园散散心,或者更远的地方野炊露营,训练下布鲁克。它很聪明,也很灵活,总是能咬中我丢出去的飞盘……生活普普通通,我也满足,直到……”
晦暗窗前,变异猞猁人猛地吸了两口烟卷,神情带有隐隐愤恨,“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晚上,加班处理完几个醉酒打架的蠢货,我如常开车回家,中途碰见辆停在路边的皮卡,我以为对方车子熄火了需要帮忙,走过去才发现情况不对,那辆皮卡车上的口袋在动,像是装着个人,接着没等拔枪我就被敲晕了……”
“那是帮该死的墨西哥佬,枪支、白.粉、人口贩卖,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情,当然不是卖我这样的,我只是倒霉碰上了……原本他们打算杀掉我,后来不知道得到什么消息,把握转手送给了另外一帮人,他们给我打麻药,塞进船里偷渡,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过去多久,再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落到了一帮北欧人手里,再后来,我被送进了一个类似监狱的地方,每天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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