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机关为了顺应所谓的‘民意’,对拥有‘弱势群体’标签的杀人者给予轻判,没有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是一种法制的退步。
而那些原本为商贩叫屈对城管阴阳怪气的公知们,也迅速换了一副嘴脸,称城管的命也是命,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安平市司法机关对刘海涛的量刑明显过轻,其中必有黑幕。
对这些公知教授来说,无论怎么判,他们都能找出理由反对。
判重了,就是政府欺压弱势群体;判轻了,就是受民意裹挟不尊重法律;判得不轻不重,哦,那就是他们这些人的舆论监督起了作用,让司法机关不敢暗箱操作。
一句话,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这个时候,安平市司法机关又一次展示了教科书式的应对策略。
依然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新闻媒体对案件主审法官和辩护律师展开了深入细致的采访,并以视频与文字的方式向全网公示。
王烈,也就是被周书记亲自点名主审案件的法官,对着镜头认真严肃地说道:“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供述,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据此认定,被告人刘海涛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被告人辩称:因自己和妻子受到城管,殴打而进行防卫。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符合刑法规定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形。
经审理查明符合事实,决定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对被告人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结果是合法合理的。”
辩护律师夏明月也详细说明了庭审经过:“当时争辩的焦点在于,刘海涛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公诉人提出,被害人孟德阳没有参与对刘海涛及妻子的殴打,因此刘海涛持刀杀人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而是蓄意攻击。”
“但我方认为,孟德阳做为前去执法的一员,且亲身参与了这场冲突,在刘海涛被殴打的混乱状态下,不能苛求我方当事人对自己的防护力度和反击对象做出清晰冷静的判断,我方当事人反抗的本意依然是制止和保护自己及家人遭受不法侵害。”
“我方提醒公诉人注意,城管执法人员只有对我方当事人施以没收和罚款的权力,却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伤害我方当事人的权力。在城管人员对我方当事人动手的一刻,他们就不再是为了执法,而是在故意伤人!因此我方当事人有权采取防卫措施。”
田恬用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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