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的被动接受者,狗屎一样的东西,我们可以sayno。
所以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传播能力?
不是按着观众的脑袋逼他们看,而是让他们发自内心的爱看。
但问题出现了:网红是一个个单独的人,他们呈现出来的是具备独特属性的个人特质,不是可以根据公式流水化制造的好莱坞特效电影。
越鲜明的特质越难以模仿和复制,我们只能适当引导网红的发展,不能强行制造。
那些一天天喊着孵化网红的MCN机构,在我个人看来,都是大忽悠,骗子!
小网红你随便教点套路,然后用流量猛灌,两三个月就把TA灌到一百万粉丝了,拿出去给合作伙伴一看,哟呵,真不错啊!
但是贵公司如果想让TA来卖产品,你们觉得观众的信服程度会如何?
贝总,您用明星打过不少广告,贵公司有足够多的内部数据,现在麻烦您告诉我,效果如何?”
贝汗青忽然被cue到,愣了一下。
苏淮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继续追问:“按咖位来排名,女士巩俐、杨紫琼、李嘉欣、范冰冰,男士吴彦祖、阮经天、井柏然、吴亦凡,谁的效果更好?”
如此犀利的问题,让贝汗青尴尬的笑了笑,摆了摆手:“形象气质不同,这不方便比较……”
“呵呵。”
压得全场一片寂静,苏淮轻笑一声,回转原话题。
“所以道理是一样的,明星代言人的带货效果有好有坏,网红化BA的销售效果一样会因人而异,任何以为能够孵化出头部网红的思维都是傲慢。
每条赛道每个领域都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声音,不是给TA灌点流量、给TA搞点剧本、给TA用心包装就能成的。
想要让客户信服,我们能够起到的作用不到1/3,更多在于网红本人的天赋和特质。
所以我们公司的理念是不孵化网红,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机会,保证公平,优胜劣汰,赋予最终胜出者以绝对的权利和自由,最大化的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为他们的内容创作深度赋能。
这就是孵化伙伴!
每一个能够走到标准高度的网红达人,都是公司的合作伙伴,持有股份,享受全方位服务,专注挖掘他的个人才能。
而我们向网红分享权力与利润,同时,网红也向公司分享他的闲置流量。
经过引导,那些不直接产生利益的流量在公司内部不同矩阵中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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