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典籍的编纂还在继续,根本教义还要很长的时间来完善。你上次提及的牟世法王十条诫命很不错,只是需要修改增补。祭司团决定把这些加在神话里,作为守护神对墨西加人许诺天下的契约。”
说到这里,大祭司微微沉吟。他以祭司的古朴口音,缓缓高声吟诵。
“第一条,神唯一,神无所不能。第二条,众神为从神,以后为圣人,逐渐禁止偶像。第三条,神名至高,不可妄称。以神名起誓,必须遵从。第四条,祈祷敬神。每日三次礼仪,十日一息,大礼仪。一生至少一次,去往圣庙参拜。
第五条,孝敬父母,遵从祭司。第六条,禁杀,但可为神而献祭,参与神战。第七条,禁奸淫,克制寡欲。第八条,禁盗,盗窃与懦弱同罪。第九条,禁伪证陷害,诚实守信,定期忏悔。第十条,不可贪欲他人,全心奉献神灵。”
修洛特点点头,这些都是应有之义。
在多神教中,神只是人的协助者,是某种拥有超凡力量,值得敬畏的存在。神灵有具体的形象、缺点和欲望。人们也可以无视、恐惧或憎恨神灵。因为从本质上来说,人和神相互平等。这是一种个人的自由信仰。
而在一神教中,神则变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威。祂立下法律与道德,不容置疑,指导人们的生活。人们则全心的热爱祂,遵从祂的教会。这是一只有组织的集体信仰。
这才是多神与一神最本质的差别。多神教松散自由,而一神教集中组织,两者教会与信徒的战斗力会天差地别。
在一神教中,神是至高无上的,遥远的,神圣而不可碰触的。所以不立偶像,一神升格为至高的概念神。而祭司团体,作为神与人唯一的纽带,自然成为权力神授的神职阶层,成为掌握至高教权与庞大利益的强力组织!
未来欧洲的宗教改革,便是要瓦解强大的神权组织,把权力归还给世俗。
“宗教是颠倒了的世界观,不是神创造的人类,而是人按照自己的需求创造了神。”
修洛特回想着未来哲人的话,情绪复杂间,满怀感慨。
“现在,在这片蒙昧初兴的土地上,我们将以神的名义,建立地上的强大神国!”
接着,大祭司思考片刻,面容异常严肃。
“第十一条,末日五十二年轮回一次,所有灵魂接受审判。为神战死的武士,生育而死的妇女,首先升入天国,居于顶层。他们可以转世人间,享有无尽美好。虔诚信徒紧随其后,居于天国底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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