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尊在养鬼。
听起来好像很离谱,但倘若一句话总结,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
凡人大限三百载,无论如何的手段,何等珍贵的灵丹妙药,都无法违背这般铁律。
所以那位天尊干脆另辟蹊径。
好!
不让活是吧?
那就死呗!
但哪怕人死了,我也要把人留下来。
就这样,姜沫当了三百年人,又当了二十年鬼,终于在今天,彻底身魂分离。
“当真是……奇闻……”
余琛啧啧赞叹。
接着往下看去。
在姜沫的走马灯里,他也算亲眼看见了那枚能使人与鬼通的通幽玉佩。
倘若单看模样的话,它通体呈焦黑之色,黑黝黝的,丑不拉几,好似那凝固融化的岩浆一般。
而又因为姜沫本身之是凡人,除了感受到那焦黑的玉佩能够在天地规则之下庇护她的魂魄以外,对那玉佩再也没有更多的认知。
所所以余琛也无法从走马灯中判断,这玉佩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但可以肯定的是,玉佩会消融。
就好像是那融化的冰块儿一样,只不过速度无比缓慢,二十年方才彻底消融在世间,让原本人鬼相通的长寿女姜沫魂魄暴露在天地之中,被人鬼殊途的铁则所致,再也无法影响阳间的任何事物。
又一次“死”了。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
——那位天尊呢?
作为二十年前亲手用那通幽玉佩让姜沫魂魄通人间的始作俑者。
二十年后,姜沫死的时候,他又在哪儿?
这一点,在姜沫最后的走马灯里,找到了答案。
——他远行去了。
在三年前,也就是姜沫身上的玉佩即将彻底融化之间,那位天尊远赴上京之外,再去寻找更多的通幽之宝了。
——他的野心,可不止是让姜沫多出二十年寿元,而是……永生永世,相互陪伴。
其实对于姜沫来说,这三百二十年,已死而无憾。
这些年里,她虽不修行,但却博览群书,通晓生死,悟出了那生死轮回之妙。
她认为,她的一生,已经足够,只要临走之时,能好好儿同夫君告别,便已足够。
但那天尊不愿意啊!
因此在三年前,他离去了,要再同天争寿。
只不过这一次,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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